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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八章 小镇


让我想起了这么一句似诗似句,美得不行的话,我想也只有这么一句话,能够形容我现在的心境。

        路途虽远,终有尽头,可谓是山高自有天行路,水深自有渡船人,茶马古道虽然看上去无穷无尽,可是还是被我们走了出来,此时黄沙落日,我又再一次看见了大漠染血的风光,岂是一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能够道得清的,诗中之画,只能描述其一二也。所以大千世界,还是自己出去瞧瞧,才是真理。

        而在这黄沙逐日,天穹染血的盛景之下,我们看到了不远处的一个小镇,这个小镇好像当初我与莎莎从鬼城归来之时,得九鬼运棺相助,和阿娇结拜为兄妹的那个小镇。

        可惜如今莎莎别离,不知是在天之涯,还是海之角,那些曾经在大漠里说过的零零碎碎的故事,现在不知道飘散在了那片绿洲,沙海流苏的记忆,她是否还会记得。

        还有阿娇,我二狗子今生今世,就这么一个妹子,可惜的是竟然恩断义绝。

        这世界真的是意外颇多啊,沰罗候说的,果然一点儿也没有错。

        而我知道,这个小镇,也不过是相像而已,早已不再是当初的那个小镇了,再回首,不仅天地,就连时光和记忆,都已是沧海桑田。

        镇子并不大,我很好奇,这四周并无绿洲,也无水源,他们究竟是靠什么活下来的?

        我不知道我在将冢之中,昏睡多久,醒来又是几日光景,此时看到小镇,顿觉实在是饿得慌,恨不能多生出两只脚,迈入小镇之中,讨它一碗粥喝。

        镇子其实并不大,但是贫富悬殊似乎非常的大,有人楼房大厦,有人沦落街头,裤衩子都是半边的,根本遮不住,我走过那么多的地方,虽然世界的真理,都是弱肉强食,强者吃肉,弱者喝汤,可是从未有过任何一个地方的贫富差距有这里这么的明显。

        我本想将我能给的东西,都给他们,可是我发现我除了一身道法一无所有。

        他们已是穷人,我不可能再去传道的,所谓的立地成佛,无非是在人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精神和肉身的绝对绑架,世界上除了食物和水,能够解决他们的饥饿。所谓的道法,佛法,皆是虚伪妄言而已,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吃道法,吃佛法,吃得饱的。

        就像一位富豪,向一个即将饿死的乞丐说,你一定要努力,当初的我就是努力摸打滚爬过来的,说完了富豪离去,但是那个乞丐的结局,依旧是饿死。

        他的言论,似乎看上去没有丝毫的瑕疵,但是这个时候的他还不如别人给乞丐的一个馊馒头来得实在。

        所以那些传统的说教,无非都是虚伪的妄言,比放屁都臭。

        没有一样东西能够脱离物质而存在的,纵然思想也不可以。

        我很同情他们,但是此时的我也是爱莫能助,我更不愿意去做那虚伪的小人。

        倒是泡泡小姐,她似乎习以为常了这种生存模式,其实这种生存模式已是天命所归,强者为尊,已是时代大势所趋。

        我们找了一处富裕之家,三层的小楼,还有一个花园,这是一个极好的去处。

        令我诧异的是,他们虽然富裕,但是也无骄奢之气,更无盛气凌人之态,反而一听我们是过路人,竟然热情的招待了我们。

        所谓受人一饭之恩,当以衣鹭想报,这家人招待了我们,我自然不会吃她们的白食,都为他们卜了一卦,还送了几张镇家安宅的平安符给她们,期间问起这里的贫富差距问题,他们告诉我们,也并非是他们为富不仁,只是这里的人,都自愈为远古大漠中,白狼的后代,骨子里天生都带着十二分的孤傲,你帮他们就是在辱他们。

        只有看着他们自己挣扎,有的人幸运得脱苦海,就富裕了起来,有的人纵然终其一生,都未必能够某得三餐无忧。

        我听得默默点头,对于这种生存的模式,我是有些不看好的,这是强者为尊的理念,然更是一种漠视,对人性的漠视,对生命的残酷削杀。

        或许正是因为这种社会形态,我才会那么的想找一处与世无争的地方,遇一人白首。

        故事的结局,我依旧没有能够帮助到他们,因为他们已经从思想上形成了骨子里的孤傲,一种适者生存的理念,就像是招待我们的人所叙述的那样。我们去帮他们,就是一种侮辱,一种藐视。

        我只能祝愿他们早日脱离苦海,同时我又深深的感受到,原来思想的荼毒比战火狼烟,来得更加的可怕而渗人,更加可怕的是战火狼烟有形迹可观,而思想的荼毒,无影无形。

        这便是我一直坚持,只修我的道的原因,虽然比不上三清的道来得权威,但是我心中的道,无道可替。

        这些都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就不过多的在这里赘述,我起初非常的好奇,这个镇子,四周无水源,八方无绿洲,到底是什么促使了它的成长,而且还能傲立于这黄沙深处?经久不衰?

        后来我才明白,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话是真的,天生我于世,必有吾衣食。我在这里看到了一样东西,一种非常古老的东西,淘沙井。

        淘沙井正史之中并无记载,野史文章更是少有踪迹,但是在民间,却是流传甚广。

        据说,这淘沙井,乃是当初投笔从戎的班超在西域时,发明的一种沙中取水之法。

        也就是在沙中凿井,取地下河水,为之用,这个方法当初主要是在行军打仗之时解决士卒和战马的饮水问题。做起来也不费力,沙漠之中有吞噬人的沙坑,而知所以会形成沙坑,就是因为地下水流的流动,班超命有经验的人,探测之后,取地凿井,却是效果颇丰,解决了饮水问题。

        但是这个方法只是即时性的法子而已,沙漠之中,风暴随时都有可能压境,而且沙子的流动性非常的强大,这个凿出来的井很快就会被黄沙再次掩埋,所以此法当时却能取水,但是并不有利于长久的发展和使用,所以典籍之中少有记载,没想到我今日却在这里看到了这淘沙井。

        不过现在的淘沙井被这里的人们做了改动,镇子之外以有仿沙暴的护栏城墙,这淘沙井更是加固了内壁和在面的井栏,也就是说有了一个长期的,取地下水的通道。果然人民的智慧是无穷大的。

        在这个镇子,逗留了一天,我现在想的是回楼兰,还选择离开,问起这里的人们,他们却说楼兰之国已然覆灭于黄沙之下,不知其位。

        这个镇子到底传承了千年还是多久,连楼兰古国重新问世的事情都不知道,这就有些像是老陶的桃花源了,可惜这里的人们,和那里的人们似乎并不是一类人,而且也没有黄发垂髫怡然自乐的闲情。

        最终,我们选择了回楼兰,原因有二,能治好军瑶的生命之心此刻依旧在楼兰,那可是能够让军瑶回复肉身,重新在世为人的好宝贝,在我的认知之中,我感觉这件事情,比杀了周大生都来得重要,因为杀了周大生,不过是报了当年之仇。

        可是于军瑶也无太大的益处,周大生是该杀,但是军瑶的在世为人,已经超越了杀他的意义。

        而第二嘛,泡泡小姐也是要回去的。

        我们离了那个小镇,按大致的方向行走了两日,罗盘才恢复了磁性,终能探寻到楼兰的位置,而这两日没有方向的赶路,还是让我们偏离了一定的方向。

        这在大漠之中是非常忌讳没有方向感的行路的,因为有可能这一没有方向的乱跑,等待着故事的结尾,就是葬骨于黄沙之下,永寂此生。

        不过还好,师父张瘸子保佑啊,虽然偏离了不少旅程,但是幸得罗盘恢复,指明方向,加之我们在小镇之中带的水和食物都还充足,所以也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而且几日之后,我们又遇见了一片绿洲,大吃大喝一顿补足食物之后就有上了路。

        并且在这片绿洲之中,泡泡小姐的神驹也找了过来,与我们再次会合了。

        这匹神驹乃是天赐泡泡小姐的坐骑,我提议得给它起一个名儿,泡泡小姐也欣然点头同意认可了我的想法。

        起啥名儿好呢?它来自沙海云天,危急之时,踏云展翅,其翅羽白,其上烈焰流苏,灼灼其华,我看不如就叫沙海流苏吧?

        可是泡泡小姐马上就否定了我的想法,我也觉得大大的不妥,沙海流苏,那是莎莎的名刀,其锋可断万物,而“沙海流苏”那更是属于我和她的一段记忆。

        可是我为什么在此刻,想起了沙海流苏?我是实在太想那个用生命来爱护我的女孩了。

        莎莎之后再无莎莎,那个从魅窟镇突然出现在我生命里,而后一路成长起来的女孩。

        男人此生最成功,最幸福的,不是有多豪富,不是金山银山堆满楼,不是高官厚禄荣华一生,而是有这么一个女人愿意倾尽所有的去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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