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 从此云山隔海
而后细看,才发现他的每一次落脚,仿佛均是落在时空的接点之上,越往后看,你会发现,他竟然是在一个立体的空间里奔跑,连带着他周围的一切,都成了立体的结构,不论是任何东西。
“附魔,时光折影?”
我又再次看见了这强大的一击,这简直不可思议的一击,我想此时在骨头的眼中,看到的地表都是立体的吧?
不好,骨头危险。我忽然大惊,阿木的时光折影,太过的诡异和强大,此招下去骨头势必吃亏。
果然,看着奔跑向他的阿木,骨头竟然疑惑了,手中的方天画戟直接一戟朝着空落处劈去,看得连我也替他发慌。
高手过招,胜负便在旦夕之间,根本就容不得有任何的差错,何况此时骨头竟犯了如此大的错误,阿木乃是流经战阵之人,哪里会懂不得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之理,只见他眸子里蓦然亮起一抹蓝光,半截断刀蓝光更胜,带起一股无可匹敌的刀芒,直接劈向了骨头。
骨头,大惊失色,只见他啊呀一声惊呼,身旁阴气大涨,往旁边就地一滚企图躲开阿木的这一击,可是阿木刀芒已到,时光折影瞬息而至,猛然听得一声惨呼,阿木已然到了骨头背后,手中那把蓝光寒绽的断刀,更是早已经背到了背上!
“骨头?”
我一惊,这一切只是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甚至我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任何的东西,没想到就已经分出了胜负。
此时的骨头蹲在地上,颤抖不已,鲜血更是顺着他的肩头,淋淋漓漓流经膀子,淌过手臂,直到浸入地下的黄沙之中。
“刀锋若再进得三分,便是动脉,你败了…”
我正担心骨头怎么样的时候,阿木冷冷的说道。
“多谢手下留情。”
骨头蹲在地上,鲜血还是不尽的淌,虽未伤到动脉,但是看上去依旧并不太乐观。
“我阿木刀下,不杀无辜之魂,你不必谢我,伤口很深,得尽快止血,不然结局依旧是死,现在我们走了。”
阿木淡淡的说着,转身离开,我们赶紧跟上了他的脚步,我本想留下来看看骨头,可是我知道此时并不是儿女情长之时,得快快离开这里才是,沙棘一旦归来,后果不堪设想。
就这样,阿木一来,实力碾压骨头,我们轻轻松的就离开了瓦石峡古城,不过说轻松,也不轻松啊。
离了瓦石峡古城,阿木带着我们就往海头古城赶,行到一处沙丘,我却是顿住了脚步,我选择了破军,就不会去海头古城。
沙丘上,我看着无尽的黄沙,对他们说道:“这样吧,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就不陪你们去海头古城了,我们缘分一场,好聚好散吧。”
其实说真的,这些家伙除了这个阿木,我还真有些不舍,泡泡小姐是我喜欢的美女,楼兰三狗我虽然不太瞧得上眼,但好歹与我也算是拜过把子的兄弟。这一别不知多久才能相见了。
尤其是泡泡小姐,我真的害怕从此一别便是云山隔海,再无相见之期。
“你要去哪里?”
泡泡小姐忽然看着我问道,我摇了摇头,笑着说道:“好男儿志在四方,哪里皆可去得。”
她再没有什么言语,只是淡淡的哦了一声,率先转头向海头古城去了,只留个背影给我,行不多远,她的身边突然出现了那匹神驹,嘤嘤怪,她翻身上马,马蹄扬沙,走得潇潇洒洒,红装如画,醉得江山低媚,天地相夸。
醉得我一心在此,恨不得死在大漠,风骨与沙。
“看什么看人都去得远了,还那副色迷迷的样子,简直丢进了我们楼兰四狗的脸!既然身为四狗,就要有个狗样。”
朝天射突然沉下脸来,一本正经的对着我说起了他的狗话。
“我…”
我我了半天,我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有把手一抬,努力的掩饰自己的尴尬:“我…你们懂个毛,楼兰三狗,哪里懂得人的事。我这叫欣赏,欣赏懂吗?你们没发现她走得时候,比绝世美人的画都还要美吗?”
“放屁,放屁,不是楼兰三狗,是楼兰四狗,你也是狗!明明是好色,还说是欣赏?”塑料桶大声的呼喝道。
我听得简直额头上满满的黑线,这就是楼兰三狗,他么的说不了人话的,我二狗子到底是倒了几辈子的霉,上辈子是不是把他三个的婆娘都给睡了,现在才造下如此的孽,被拜了把子?
“行了行了,没点儿正经样,老四,今日一别,当哥哥的也不说你什么,只给你一句话,以后想做的事情就去做,不要犹豫,还有无论你做什么事情,我这个当大哥的绝对支持你。”
还是泥人张说得了几句人话,也正经些,这个时候能说出这样的话,我都有点感动了。
“好了,好了,就此别过吧,再这样吹牛逼下去,我估计天都要黑了。”
最后我直接打断了他们的瞎侃,转身离开,身后突然传来阿木一句似警醒又是鼓励的话,他说:“总有一天,你会明白你看到的都是假的,好之为之吧。”
我懒得理他,加快了脚步,离开了此地。
按道理,我应该回去和破军会合,可是不知道怎么的,我心底开始出现了犹疑之色。或许是开始有些怀疑我的选择是否是错的了吧?
而且如今,局势纷纭,到底谁真谁假,天地难辩,生命之心和血影录又在谁的手中?
我有时候在想,生命之心已经出现,那么楼兰血影录是不是早该出现了?或许是它早已出现,我们却没有认出它来。
还有,关于楼兰古国消失的原因,众说纷纭,究竟谁说的才是真的?
沙棘那个关于宝藏的说法,最是不靠谱,但是最直接。如果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那么一切都变了性质,我站在任何阵营,帮助了任何一个人,都是大错一件。
我好想现在就离开楼兰,回丧木河村看看爷爷,去鬼城寻找莎莎。
可是我却又不能,因为我要夺回生命之心,让军瑶醒过来,至于重塑肉身,那都是后话了,现在只要她醒来就好。
我没有了方向,我将自己放逐了,或许莎莎说的没有错,我就是不适合尔虞我诈的争斗,我也不想去争斗,那种脸上笑嘻嘻,心里妈卖批的游戏真的是又累人,又操蛋。
我在沙漠之中漫无目的的走了三日,不问日升,也不问日落,只问个心灵安稳,灵魂自由。
而这样做的结局就是,第四日的时候,一场大的沙尘暴将我卷到了沙漠更深处,我所有的食物和水都告罄一空了。
而太阳更是不肯放过我,我越是没有食物和水,他越是毒得厉害。越是要将我至于死地,果然有句好话说得好,不作死就不会死。
但是从放逐的那一刻开始,我就预计了任何有可能遇见的情况,包括风沙,包括看不见的吃人的沙坑,也包括生死。
从那时起,我就已经不在乎生死,人生总得有一次将自己放逐,不论后果的放逐。
前行,现在我想的就是前行,不论前方是任何东西。
而纵然决心再大,现实终究是现实,我只在沙漠之中再坚持了两日,就虚脱得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最后就连意识都在渐渐的消失。
其实有的人一说起饿死,磕死,就想到了各种痛苦,其实是假的,真正到这一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太多的痛苦,开始的时候胃会痛,很饿,纵然是泥沙,你都想抓一把塞进嘴中,但是痛了几阵之后就不痛了,一切都是温柔的,你看整个世界的眼光都是温柔的,意识也慢慢的离开你的身体,哪里会有那么多的痛苦。
死其实不可怕,真的不可怕,活着才是最痛苦的,所以那些活着的人,并且努力让自己活得更好的人,他们才是真正的牛人。
此刻我就像是一只苟延残喘的狗,卷缩着身子将自己埋在黄沙之中,最后的喘息和呻吟想抱怨这个世界的黑暗和不公,但是却不敢,算了还是把这最后喘息,当做是祝福,留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
不是吗?苍天也如了我的心愿,真正的让我埋骨于这黄沙之中了。
可是我想不到的是,我那么的想死,可就是死不了,我被一个途经这里的驼队给救了。
这就是命,纵然是一国三公,纵然是布衣王侯,都不能够决定自己的命。
驼队在沙漠里停留了三天,直至我醒来,而之所以会有驼队愿意为我停留,那是因为我遇见了熟人。
听溪,那个踏着生死幽莲,去了酆都城的冰美人。我一直担心着她到底去了哪里,怎么样了,如今看来,是美女,运气都会好的,她找到了地狱水晶兰,想来一定可以救活她要救的人。
她邀我随驼队一起离开,我却拒绝了,因为现在我不能走,也走不了。
她给我留了一些食物和水,祝我好运,而我也祝她一路顺风,好运连连。
奇怪的是我们都没有提及再见的事情,只是不知从此天南海北,云山隔海,是否还有相见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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