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章 北方有国
这张千和她的师妹虽争执一生,却是巫相之力的大成者,鬼城因他两而进入浩劫,也因他两而重复生机,如今塑像立祠,也算是有了一个好的归宿,而莎莎受巫相之力传承,又结束了巫相之争,鬼城之民爱之,塑像立祠,她虽无太大功德,却是一个众民爱之的公主,勉强受此殊荣也算得上无可厚非。
可是我找遍了神祠,却是没有找到她,也没有找到她的一点点音讯。
“塑得还真像。”
找不到她,却是看到了她的像,也不枉此行了,我已打算前往魅窟镇,在这塑像面前,和“她”说两句,权当是和她道别吧。
“莎莎,我一定会找到你。”
临别之时,我终是拍了拍塑像的肩膀,就像是莎莎在我面前一样,可是这一下之后,蓦然轰隆一声响,在这空寂的坏境之中,犹如是一道惊雷一般,我举目四顾,外面并没有打雷,而且神祠里也没有动静。
这真的是奇了怪了,正当我又欲抬步离开之时,莎莎的塑像却是突然之间出现了一道刺目的蓝光,直将整个神祠照亮,然后是整个鬼城。
百年后,鬼城史书,《鬼·三篇》中明确的记载了今夜之事:鬼城历三千六百年,公主塑像显灵,神祠大放灵光,光照千百于里,其色蓝,辉若大海,此乃公主福荫鬼城之民,其后百十年间,鬼城国泰民安,风调雨顺,万物生长,人才辈出…
而此时的我,看着莎莎的神像突然蓝光大现,就犹如她那深邃的海蓝色的眸子一般的蓝光,让我也一瞬间的呆住了,这?真的显灵了?
我目瞪口呆的盯着塑像,终于蓝光之中出现了一个黑衣红发的绝美女子,她身后背着两把名刀,海蓝色的眸子,依旧让我不敢直视。
这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我不敢直视,一个是太阳,一个就是莎莎的眼睛。
“莎莎!”
看着蓝光之中的莎莎,我兴喜若狂,一下子扑了上去,可是却扑了一个空,而我这一扑,蓝光也熄灭了,光影之中的莎莎,也随之消失。
原来这一切,都只是假象,我怅然若失,神伤不已,可是蓝光消失,一纸信封缓缓从塑像上飘落下来,我急忙伸手接住,视之,封面书曰:二狗夫君亲启。
这应该是莎莎留给我的信了,我此刻也顾不得什么二狗夫君的搞笑称谓了,也顾不得在意我什么时候成了莎莎的夫君了。
展信读之,其上曰:亲爱的,好久不见,甚是想念,一念既生,茶饭不思,念君深处,忧郁成疾,咳血三升…
整整一大篇,全都是肉麻至极的话,终于一万字之后,上面迎来了一段话:北方有水,浩淼千万之阔,水上有国,名曰修之,近日听闻修之王子死十年而生还,此真乃人间奇事,反正左右无事,不如前往耍玩耍玩,瞧上一瞧,你若寻来,可来修之找我,你若不来也由得你,我听闻修之王子,才貌无双,武艺冠绝,到时候或许我也可以和他来上一段缠绵悱恻的凄美爱情故事…
其后又有万余字,全都是些肉麻至极的情话,信尾有一句话:二狗夫君收,可是写信人那里,却是画了一只大老鼠。
看到这只大老鼠的时候,我才醒悟过来,这信分明就不是莎莎给我的,首先莎莎从来不叫我二狗子,而且莎莎也不可能说出来那么大堆肉麻的话,其次字里行间错别字太多,而且很多地方用词不当语句不通,怎么可能是莎莎写的嘛,只怪我当时心急,没注意过来,这信分明就是拉客在玩我。
显然他是很生气我伤害了莎莎的,所以才搞了那么多的肉麻情话,那根本就是反话,但是从另一方面,他又是非常担心我和莎莎的事情的。
什么修之王子才貌双全,要和他来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这其实是对我的警醒,他满篇言语,透露着对我的不满,却又把去向向我说明,这只老鼠,当初看来没白骗,要是留他在海家沟的古墓之中,就真的屈才了。
莎莎去了修之,没有给我留下什么音讯,显然她恨我极深。
而莎莎又去修之干什么?不可能真的只是为了去看热闹吧?
不过无论是什么,我想我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前往修之,不然去得晚了,就跟拉客说得那样,我就要凉了。
地图上和书籍上有记载,修之在鬼城之北,为水上之国,其地之民,崇尚武士精神,大人小孩,皆配有刀,茶余饭后修习刀术,因此修之是一个武士辈出的地方,历史上的修之,曾经出现过许多的大武士,他们凭借自己的武士精神,和一流的刀术,威慑四夷,守护修之,他们的故事更是声播四海,流传八方。
我想,如果阿木没有死在大漠之中,修之对于他来说,必定是一个很好的磨练去处,说不定在那里,他可以成为一个大武士也说不一定。
如果他活着,他一定会去东瀛,然后再前往修之,因为修之对于一个武士的诱惑,甚至比我想见到莎莎的诱惑力还要高。
三天之后,鬼城之北,通往修之的旅途之上,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身背一把桃木剑,缓缓的行走在大路之上,他脚下真元之气外放,一对阴阳鱼若隐若现,他的面容轮廓分明,眉宇之间,倾满了阳光,令天下美女为之着迷。
没错,这个人就是我,一个其实很普通的帅哥,二狗子,至从在鬼城神祠之中见到拉客的留信之后,我就辞别了鬼城,赶往修之。
修之在鬼城极北之处,从地图上看,相距千万百里,但是正所万里长途,敌不过双脚丈量,只要在路上,总会到远方。
就这样,时光恍恍惚惚,光阴匆匆忙忙,我很快又去了百日,此时视之,我离修之,竟还有一半的旅途。
有人说,在路上的人都是孤单的,这句话我想没有错,但是我想说,这是选择,不是孤独。
而且旅途之上,也会遇见一些朋友,他们虽是人生过客,但是总会遇见那么一两个人,陪你走过一小段旅程。
就比如现在,我遇见了一个女人,还有一个男人。
女人看上去年方二十左右岁,正直韶华,只可惜她现在,一身褴褛,衣服脏乱,和乞丐无异,本来一张绝美的脸蛋,却是被污泥遮住了,三千青丝乱如鸟巢,哪里还有什么女人的味道。
看到她,我不由得动了恻隐之心,这贼老天啊,他妈的他就是眼瞎,这个女人与天底下那些女人有何异样,可是为什么有的女人,在最美的年纪里,能够做精致的女人,绽放自己的美丽,而眼前的这个女人,为什么在最美的年纪,却要受此磨难,韶华尽逝?
这贼老天,他么的就是瞎!
男人看上去小一些,但是形象也好好不到哪里去,面黄肌瘦,身形虚弱,一身的破衣烂衫。
既然遇见了,被我看见了,我就帮他们一把吧,因为我一直坚信,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的,都与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他们与我,目的地相同,都是前往修之,可能因该是流落在外的游子,返乡吧。
可是我一询问,却是震惊不已,他们并不是修之的人,而是来修之学习刀术的,这其实不足以让我震惊,因为他们慕名前往,也是正常的,但是令我震惊的是那个小一点的男人,他竟然告诉我,他来修之,是为了成为大武士的。
“就你这样子,你还能成为大武士?”
我看着他道,并不是我看不起他只是,他如今吃饭都成问题,而且身子虚弱,恐怕连举刀的资格都没有吧?况且要成为大武士,岂是那么容易的?
修之万民,皆习刀术,但是一个时代,也就只出现那么几位甚至一位大武士,可想而知他的淘汰率是有多高。
“我就是要成为大武士!”
那男人见我这样看着他,忽然怒目而视,大声的喝道,我瞬间被震得一愣,他铿锵有力的话语,直击我的心中,还有那怒火熊熊的眸子中,那份坚定,就像是一把利箭一般,刺穿我的眼眸,我仿佛真的在他的眼睛中,看到了一位大武士,那大武士和他一般无二。
好坚定的信念,好强大的气魄,看着面前这个男人,我点了点头:“很抱歉,我为我之前的话语向你道歉,我相信你一定能成为一个大武士,虽然离那个地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然青山虽坚,信念可破,祝你好运了。不过在那之前,我想你应该需要补充一下体力,顺带换一身干净的衣服。”
他见我道了歉,眸子里的神色缓和了一些,却并没有对我说谢谢,也没有表示接受我的帮助。
我从背包之中,拿出酒和牛肉干,招待他们,他见酒和牛肉干,顿时一下子从我手中接过,狼吞虎咽的大口朵颐起来,看样子,显然是饿得狠了…
https://www.biqivge.cc/book/16839430/15396913.html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biqivge.cc。笔趣阁手机版阅读网址:m.biqivge.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