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离开前夜
可是意外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此时韩绪额头之上忽然露出一抹冷汗,俄尔只听得他说道:“让他逃了。”
我们都是一惊,不由得皱了皱眉,韩绪的术法一直克制着他,为什么他还能遁走,难道是韩绪放了水?
不过我瞬间就扑灭了这个想法,因为在事情都还没有一个头绪之前,就怀疑队友的人,永远都是一个不成事的笨蛋。
“他是用血祭之术,遁走的,我们都尽力了。”笃术缓缓的说道。
“那我们还不快追?”
我皱了皱眉头,就欲追出去,可是身子刚动,就被笃术拦住了。
这种血祭遁法,称之为血遁,大多是以自己的生命或者非常重要的东西为代价,一旦遁走,瞬息之间,便是千里,已经追不上了,是以又叫万鬼拾路。
我点了点头,心里头有些不太舒服,为什么这个世界,好人都死光了?坏人往往得不到惩治,好人却大批大批的身陷囹圄?这是个啥子世道?
不过他会去哪里?笃术低头沉思了半天,终于是给出了一个答案,这家伙不简单,这些他来这里仿佛都是被别人安排了一样,而我们在镇长府,发现了一个证明他身份的牌子,牌子上只有一个名字——枫叶罗。
“血祭之术,乃是枫叶家族的禁术,所以近百年来发生了那件事情之后,此术其实在旁支之中,已经说得上早已灭绝,血祭之术一禁再禁,我想照此循环,这门邪恶的术法,或许只有家族之中的中心人物才能拥有,所以这家伙绝对不简单,他此次逃走,有可能会去王城,但是去王城的事情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其一也有可能他只是一个已经没落的旁支,为了金钱权势才修习的血祭之术,其二纵然如我们所猜想的那般,他身份不简单,乃是中心人物,可是他如此道行,始终还是不可能是执掌一方的强者,他执行任务失败,回去有可能面临严重的惩罚,甚至因此而付出性命,各种原因综合起来,他会去王城的概率其实说百分之五十都已经是高估了。
“这种恶人,下次在被我遇见,我定要将其剥皮挫骨,天不收他,我来收他?”
到此刻我才明白,我做的这些根本就不是什么侠义之事,所谓的侠义,其实都是欺世枉人的道德绑架的条框,我此刻说的话,是对沫沫的承诺,也是为了给一个阳光的活着,对生命和未来充满了希翼,却是无故早夭女孩子,一个还算美好的交代。
也是此刻,我终于明白,我心中的道,综合起来,其实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勿忘初心,方得始终。
而此刻,在修之王城,一个我们未知的地方,有两个人正在进行着下面的对话,他们的身影看不清楚,和未知的事情一样,都完美的隐藏在暗影之中。
“你这几年有什么收获?”
说这话的是一个胖子,而他身边的年轻人,颤抖着话也说不出来,浑身止不住的抖个不停,身上的肉块仿佛全都抖落在了地上?
“混账东西,我问你话。”
良久听不到这年轻人的话,隐藏在暗影之中的胖子怒声喝道,顿时一朵火红的枫叶在他的脚下绽放开来,越来越大,直至整个空间之中,都开始飘落起纷纷扬扬的火红枫叶。
好强大的气场,尽然已经化为实质了。
他身旁的那人,见到如此场景,骇得魂不附体,噗通一声,不由自主的跪在了地上,话不成声,可是只跪得几秒钟,便骇得软到在地上,停止了抖动。
若是此刻有厉害一点的人物,看到如此场景,肯定会道出,那是修之受万人敬仰的大武士才有的气场,而当此时,若我们在此,肯定能够认得出来,那年轻人就是被我们打跑了的镇长,哦,不对,他的名字叫做——枫叶罗。
我们追失了他乃是一大遗憾,可是万幸之处,终于找到了沫沫的尸体,我们把她送到了军长府,在女佣的帮助之下,将其安葬于时日香花下,她喜欢生命,就像是喜欢这些时日香一般,我本来希望她来世不再为人,做一朵开在风中的时日香,每月花期一开,不问四季冬雪,也不问人间是非岁月,只听岁月无声,时光静好安然,但是忽然间又想起她的那一句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一种幸运,虽然付出的代价是各种痛苦,但是正因为那样我们更要快乐的活着。
所以我还是希望她来世,还是为人,能够去她想去的远方,爱她所爱的人,她爱着世间的一切,也同样被世间的一切爱着,如她所愿一般,快乐的活着。
而就在我们刚刚将其入土之时,天空就纷纷扬扬的开始飘落起零星的雪,俄尔北风天来,雪若瓢泼,彻底的将这片土地变成了雪的王国,山河表里,尽是银装素裹,川岭东头皆成皑皑雪峰,《冬雪·记》记载,称这件事情为大风向师最后的祝福,也称之为结束之前的雪,此事之后,原本名叫“圭无”的这个小镇,彻底改名“冬雪”。
雪一直再下,三天三夜,从无间歇,仿佛是要埋葬这个小镇过往的一切是非,也好像真的是一种祝福,她是希望,沫沫走的就像这雪一般的干净吧,希望这场雪能够真的洗掉沫沫这辈子的冗杂过往,干干净净的前去轮回。
轮回?我忘了她最后一缕残魂早已经飞灰湮灭,怎么能去轮回?不过我知道,那不是我该操心的,我想老婆婆没有出手救下沫沫,也许是有一些复杂的原因,不过她一定会帮助沫沫轮回的。
雪太大了,本来我想此间事了,我们就赶快出发前去王城,虽说时间尚还充裕,但是早一天到,毕竟是早一天的事情。可是这场雪,仿佛就是跟我们叫上了劲儿一般,一直没有停下来的征兆。
所以这些日子,我们只有蜗居在老婆婆的小楼之中,没事儿看看书,喝喝小酒,溜溜猫,当初老婆婆可是同时收我和令娜为学徒的,可是我对这大风向师实在是提不起太高的兴趣来,其实坦白说句良心话,不是没有兴趣,是人蠢得可以,实在是没有那个天资,哪像令娜,在老婆婆的悉心教育之下,如今只是短短时期,就已经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白,跨过学徒之竟,已经快要到达初级风向师的境界了,其实她应该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初级风向师了,只不过还缺一场历练。
而韩绪,就有得忙了,如今军长牺牲,镇长没了,做为海军副军长的他,所有的事情都落在了他的头上,无论是海军,镇上的事情,都还要等着他去处理,本来我想做为朋友,我们去帮他一手的,可是老婆婆一句话提醒了我,政务之间的事情,莫论大小,如若不是非得陷入其中,最好不要涉足,我深以为然,所以甘愿留在了这里,纵然是没事看着楼阁之上的风向标左转右转,也是一件好事情。
韩绪这小子,办事还是挺快的五天之后,我们听闻了他的消息,他将镇长府收刮的财宝等物资,全都分配给了民众,并考虑到风雪太大,还做了一种便携式的空气充电式热水袋送给了了大家。
而我们也收到了这个空气充电式热水袋,是韩绪亲自送来的,如今的他既是海军军长,也是镇长,能在百忙之中,来看我们,足以证明我们之间的友谊了。
我拉着韩绪下了一盘达阵棋,一番厮杀之后,他因为太忙,回去了。
值得一说的,就是这达阵棋,他和华夏的围棋一样,在修之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每年修之照样的会举行大型的达阵棋王者争霸赛,如果说这些日子,我在这里有什么收获,我想应该就是这达阵棋了吧,我对这东西,着实还有些兴趣,韩绪走了,我就拉着笃术陪我下,可是从无胜迹。
终于,笃术向我提出了分别的想法,他说他一生就像是无根的浮萍,宿命里注定的就是漂泊和流浪,逗留此镇,无非是找到了暂时的根,如今这个根也消失了,所以也就没有了信念继续就在这个这镇子上。
我摇了摇头:“笃术,漂泊和流浪那不是你的宿命,那只是你生命的一个过程,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够找到一分真正的信念,将属于你的东西,都尽量的夺回来,至少不要在这样被追杀得犹如是一个丧家之犬,离开这里之后,你还是想浑浑噩噩的就这样一辈子吗?”
“可是这个世界,又有什么是属于我的?”
笃术推了推他的蓝光眼镜,目光有些迷茫,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不喜欢说教,但是我认为,人这一生,总得为了一个信念而活下去,就像沫沫的信念快乐的活着一般,所以从此刻起,我希望你能够真正的活着,哪怕是为了那个魔神双生的传说,你都得有信念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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