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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九章 朋友你的妻子掉了


巴尔虽然倨傲了一些,但是办事效率还是非常的快的,我们只在二楼逗留了不久,喝了几杯伽蜜之后他就让负责柯林生活以及事物的助理小姐姐琳达给送了上来。

        我接过来一看,竟然是一张铜卡,铜卡上的装饰就像是修币的装饰一样,只是一个大武士头,和一只白鸽,比起金卡上的纹路和装饰气派就差远了,这些都不足以说明他们之间的差距光是放在手上一试,这卡的重量,都大不相同。

        我本来还想着靠着柯林的关系,在次拥有一张金卡,这样看来,还是我多想了,人情世故,关系网什么的,在巴尔这家伙身上,着实不太管用啊。

        我们在商行之中,一直呆了大半天,日到正午,陪着柯林一起用了午餐,才向她辞行,柯林询问我们,要在夏岛之上待多久,要不要帮助我们安排住宿。

        我想了想,摇了摇头,我们之所以来夏岛,便是要去王城,如今王城就在前方,我们不会在岛上停留太长的时间,多则二三日,少则出门租了船,就直接奔赴王城。

        此刻,我又不自觉的激动起来,犹记当初拉客在神祠之中留给我的信:“北方有国,浩淼千万之阔”在信中他告诉我,他和阿紫陪着莎莎去了修之王城,并且一遍一遍的嘱咐于我,要尽早赶去王城与他们汇合,不怕刀山火海的凶险,就怕人心的沧海桑田,还有岁月的赶尽杀绝。

        莎莎,无论如何,你一定要等着我,人世之间,缤纭彩幻,可是这辈子,我希望纵然世间百海千峰,任他俊朗如岳,你始终能爱我如一。

        之前是我二狗子实在是太笨了,一生之中,能舍命救我的女子,能有多少?若上苍慈悲,恩赐我一次赎罪的机会,今生今世,我都不会在惹你生气了,沙海流苏的记忆,将是我这辈子最珍贵的记忆之一。

        莎莎,我来到了有你的城市,你知道了吗?此刻想起尽在咫尺的王城,就像是看见了分别多年的莎莎就在眼前一样,我真恨不得现在,就生出百来只翅膀,飞去王城。

        临行前,柯林送了我们很多很多的礼物,有伽蜜粉,鳟肉…等等,很多的东西我都不知名,但是看上去很豪华,很实用,我比较喜欢的,还是粕酒,据柯林说,这是用产于大海上的粕米,加上百种奇花所酿造的酒,经历煮米,发酵,蒸馏,等等百十来次的流程精密酿造酿造而成,乃是修之的四大国酒之一。

        我这一生,好酒但不如命,酒确实成了一个陪我走过一生旅途的伙伴之一,走过的每一个地方,我基本都尝过那里的酒,喝酒就像是喝着自己的人生。

        粕酒味道醇厚,但是却不烈喉,入口香味既出,百十种奇香就像是一团气一般,孕育于口腔之中,经久不散,酒水过喉入腹,似溪水映阳,暖暖达胃。

        粕酒乃是温性酒,也许正是因为它的这些特点,才深得那么多的人喜欢,位居四大国酒之一,才得到柯林的喜爱与珍藏,因此它才会有那个更贴切的名字——女儿香。

        香之于蕴,散之于天,世界三千,唯沧海一粕也。

        而这些礼物,虽然珍贵,但是都不是压轴的礼物,临别之际,柯林送了令娜五个金币。

        是的,诸位没有听错,就是五个金币,初始之时,我也曾有些疑惑和不解,柯林堂堂一行之长,守着夏岛红木商行这么大一块宝贝,一日之间,流转的资金不上千万也有百万,可是她就只送了五个修币给令娜。

        不过,我记得当时她是这么对令娜说的:“这五枚金币,我将其赠你,修之境内若不是实在逆天的人物出手,可保你五次不死。”

        我当时不知道,还以为柯林小气才找的托辞,直到后来,我才真正的明白这五枚金币的恐怖,单单一枚,便可令山河变色。

        辞别有用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到现在,都还在好奇到底是什么东西,让这两个人萍水相逢却亲如姐妹的。

        红木商行这一行,可谓是功德圆满呐,事情办妥了不说,单单是认识了柯林这么有钱而又强大如斯的朋友,就让人觉得不虚此行。

        此间事了,我们也没有一定要留在夏岛上的理由了,我和令娜商量了一番,便决定去直接去海边,然后乘船奔赴王城。

        可是刚走了不远,却不小心撞了一个人,此人戴着一个遮阳帽,一身的牛仔装,明明看着路走的,可是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撞上来的,就这样我和他硬生生的撞了一个满怀,而且因为一切都来得实在是太突兀,所以我们都出现了短暂的眩晕感。

        “不好意思,你有没有事?”

        “不好意思…”

        想不到的是恢复过来的一瞬间,我俩都异口同声的向对方道了歉,这一下,我俩都笑了,我又想起来,在某个叫做华夏的地方,人心不古,才会出现一种可悲而又可怕的职业——碰瓷,这一撞,要是在那地方,估计我刚刚得到的一点点修币也要倾家荡产了。

        一番客套话之后,我们选择了分道扬镳,我以为这一切不过是萍水相逢的一段小插曲罢了,可是没想到没走几步,他又在后面喊我:“先生,你的妻子掉了。”

        我一听,不由得想要大声发笑,这是什么梗,我的妻子没来修之,哪里会掉,可是回头却看见他手里正拿着我刚刚办的那张铜卡,原来他说的是我的金子掉了,只是口风不准,听起来就像是“妻子”一样。

        我接过他递给我的卡,一连感谢,交谈之间,他告诉我们他叫阿峰,是一个喜欢旅行的牛仔。

        最后他还豪气的对我们发出了邀请,要请我们喝粕酒。

        人家捡了我的东西,提醒我并归还,如今又这么的盛情邀请,我怎么能够让他掏钱包,既然他都提出来了,那就我请了。

        虽然是我请,但是我对这里毕竟不是太熟悉,还是阿峰带着我们找了一家小酒馆,

        小酒馆里灯光略微昏暗,并不像大酒肆里一般的明亮霓虹耀目,流客也非常的稀少,三五个人的生意,搞得这里原本并不怎么宽敞的地方,看上去宽敞了不少,老板是一个看上去行将就木的老太太,不知道她昏花的双目,能不能够看得清楚店外的大街。

        小酒馆里有一个非常大的酒柜,上面贴了一张纸条,自助取酒,付费右转。

        酒柜上的酒非常的齐全,竟有上百种酒名,瓶身上的标签,也介绍了它们的酒性等信息,没想到一个小小的酒馆,竟然有这么多的酒,好些老酒皆属窖藏,恐怕就算是大型的酒店,也不能够找的到吧。

        最终我只选了一瓶粕酒,这是给令娜喝的,至于我和阿峰,是男人就要喝烈喉剥肠的,找了许久,终于在小酒馆中找到一个我认为可以的,它的名字叫做将进酒。

        瓶身之上是这么介绍这将进酒的,标签上曰:浩淼寰宇,生有南国,位于修之南,谓曰华夏,有一酒仙,号为太白,尝将天地为樽,山川为盏,日月为壶,四海做酒,大饮于天地之间,即醉,诗兴大发,常著名篇于世,昔年修之大武士有名张峰者,远度重洋,留学南国,曾与其痛饮相交,临别之际,得其以斗酒相赠,张峰回修之,惜之如命,以瓶子量之,得三十二瓶,峰不舍喝,封藏于酒窖之中,后封死,此酒流落民间,尝有人出万金收藏之,小店有幸,得此一瓶。,售价十万八千八百八十九修币。

        看着前面的文字,我简直是心情大爽,这不是诗仙李太白的故事吗,没想到当时的大武士张峰,竟然和他有过交情,太白又叫做斗酒学士,他的一切才能几乎就来自于他的那一斗酒,能以斗酒赠张峰,可想而知,当时两个人的情义到底是有多深,可是一看到后面的售价,我顿时就焉了,十万多修币,一修币等于一千外币,这要是放在外面,这瓶酒就是上亿的东西啊,此刻就算是我刚刚打劫人,发了一点点小财,可是竟然喝不起一瓶小酒馆里的酒。

        说实在的,在异乡看到这些东西,就好像是遇见了一个多年未见的老友一样,这酒不喜欢,那是骗人的。我有些不舍的将酒放回了酒柜之上,可是这一系列的动作变化却是被阿峰看得一清二楚,我刚刚把酒放上去,他就随即取了下来:“兄弟很喜欢这瓶酒啊,那么就他了。”

        我无奈的一番白眼,脸皮有些发热:“那个不满阿峰兄说,我确实很喜欢那个酒,但是我最近做生意亏了不少,现在兜里就只剩下几个子,人家是穷得叮当响,我现在是穷得响都不会响。”

        这酒确实很喜欢,我也想尝尝太白当年畅饮的斗酒是啥样的,只是很遗憾我兜里那几个子,五分之一的酒钱,都还要再凑几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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