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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苍云岭上小试身手


苍云岭,是位于黑溪城东边的一条山脉。

        据说翻过苍云岭,那里便是一片世外桃源,但这也只是据说,因为从来没有人翻过这里,更没有人知道这苍云岭的东边是什么样的景象。

        此地林海绵延,放眼望去,满是一片参天巨树,山林中偶有鸟鸣兽吼,只是听着就令人毛骨悚然。

        不过这正是秦风想要的地方。

        他的手中提着几条木棍。

        此行进山的目的有二,一个是为了试试自己刚到手的《百步穿杨》,另一个则是为了打点猎物回去改善生活。

        黑溪城中物资匮乏,别说是吃肉了,想要吃饱饭都困难。

        秦风虽然北上的时候带了些粮食,这一路上也都吃的差不多了。

        他手里还有不少银子,可是黑溪城中连人都没几个,更不用说找地方买东西了,银子又不能垫肚子,想要吃饱饭,还得靠自己。

        几条木棍已经被秦风削尖,成了简单的短矛。

        这种短矛原先也算是投掷兵器的一种,但是准头太差,而且只能靠人手投掷,射程又短,也就逐渐被人给抛弃了。

        但是对秦风来说,这两种缺点都不需要考虑。

        有百步穿杨在身,秦风自然不可能丢歪,而射程的问题,才吃过一颗强身丹,现在已经是五牛之力的他,可以轻松的将这样的短矛给丢出百米开外。

        因为怕自己的手段吓到旁人,所以秦风这一次只有一个人进山。#@$&

        他的目光在四周的灌木丛中环视,忽然瞧见有一道灰影闪过。

        等他定睛一瞧,才发现这灰影竟然是一只野兔。

        那野兔大概是被秦风吓到,向前仓皇逃窜。

        “想跑?没那么容易。”

        秦风的嘴角带起一抹冷笑,他脚尖踢在地上的一颗石子上面,石子被他一脚踢出,在半空中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最后精准的落在了那野兔的脑袋上面。%&(&

        那野兔往前摔了出去,四脚朝天扑腾了一下,便没了动静。

        虽然只是一颗石子,但是在秦风的力道之下,也已经被打烂了脑袋。

        “不错,还挺肥的。”

        这山林之中水草丰美,人吃不了杂草,可是兔子吃这些东西没有半点问题。

        秦风抬手掂了掂,才发现这兔子少说也有十斤重。

        能够长到这个分量,已经是颇为难得。

        他找来一条麻杆,将麻杆拧成绳子,才将兔子给捆了起来。

        不过一只兔子肯定是不够的,而且苍云岭物产丰富,自己少说也得多抓点东西回去。

        在他身后的不远处,一颗三人合围才能抱住的大树后面,此时正有一双眼睛在盯着秦风的动作。

        丁宁从吉丘就和秦风分开,按照秦风的说法,丁宁虽然有点武艺,可是前线的情况可不是一个两个高手就能解决的。

        而且这里的环境恶劣,丁宁怎么也算是个水灵灵的大美人,秦风自然不忍心让她来这里风吹日晒。

        可是当丁宁和秦风分开之后,却忽然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该去哪里好了。

        他从小就在杀手组织长大,一身实力不俗,可是对外界的接触并不多。

        这一次出门执行任务,也的确和秦风所猜想的那样,是她这辈子的第一个任务。

        可是跟她同行的人都已经死去,而且丁宁也很清楚,这一次要杀秦风的人可不简单,所以组织也对这一次的任务十分的重视。

        如果自己现在回去,迎接自己的只会是严厉的惩罚。

        她在吉丘周围游荡了好些日子,才终于下定了决心,反正自己也没有去处了,不如就跟着秦风一起吧。

        所以她便一路北上,到了最前线的黑溪城。

        不过她进城之后,刚刚找到秦风的踪迹,就发现秦风进山了,心生好奇,自然就跟了上来。

        看见秦风随便踢一颗石子,就能将一只兔子砸死,丁宁的心中不禁更加骇然。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如果让不懂武术的人看到这一幕,只会觉得惊讶,可是丁宁身为习武之人,而且研习最深的就是暗器,就更清楚秦风这一手的背后,需要多恐怖的实力。

        “不,这不可能,这一定是巧合。”

        丁宁有些不敢相信。

        她的天赋不差,而且练武也十分的刻苦,才能有今天的实力。

        可是秦风不管怎么看,都不像是会认真练武的人,修炼的也不只是暗器这一门手段,竟然能有这么高深的暗器功夫,让她感到备受打击。

        秦风一路往前走去,短短十几分钟的功夫,就已经抓到了三只兔子,而且每一次使用的手法都是酷炫到了极点。

        第一次是踢出一颗石子,第二次是倒着丢出去一颗石子,而第三次更是将手中的短矛旋转着丢出去,依然将那只兔子给刺了个透心凉。

        这让丁宁在心里心疼兔子的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

        或许,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是这么的大。

        这山里面的猎物不少,除了各种兔子和飞鸟之外,秦风还有幸抓到了两只胡狼。

        他身后挂着的各种兽类,加起来少说也有三百斤往上,但是对秦风来说却根本不算什么。

        秦风找了个地方坐下,将自己打来的猎物都给一一剥皮,然后用麻绳扎好,放进自己带来的麻袋里。

        虽然这些东西分量不大,但是都零零散散的,拿起来很不方便。

        丁宁躲在角落里,心中很是纠结。

        她和秦风之间虽然有缘,但也只能算是孽缘。

        自己从南方一路走来,不知道找了秦风多少麻烦。

        可是秦风却从没有对他下过死手。

        丁宁很清楚,如果秦风愿意,她早就只剩一具尸体了。

        可是这也让她在秦风面前的时候,会更加的紧张。

        “他一直都没有对我出手,该不会是喜欢我吧?”

        “不对,他怎么可能看得上我,我只是个杀手而已。”

        丁宁的脑海之中乱七八糟的想着,就在这时,她忽然听见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别躲了,我早就发现你了。”

        “啊?”

        丁宁几乎是下意识的答应了一声,抬起头来,才发现秦风竟然直勾勾的看着自己的藏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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