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同仇敌忾
一桶凉水哗啦泼在水贼头目的光头上,使他忽地惊醒。
船上的小喽啰被揍得七零八落,李顺正凛然持剑指着他。
他一脸惊魂未定,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转而目光投向身旁沾满鲜血的衣物,突然惊哼一声,手脚并用,蹭蹭蹭退出去好几步远,胸口剧烈地起伏着,这才注意到自己身上的衣服都被扒了个精光,仅剩一条遮羞布在腰间晃荡。
他登时羞红满面,抬眼看见周围有几个水贼还在发笑,脸上的大黑胡子一抖,就要发怒,但随即卑怯地瞥了一眼李顺,又强将怒气咽了下去。
他珠子提溜一转,转脸就换了一副阿谀的面孔,仰头对着李顺嘿嘿笑起来,手在身上不自如地搓着。
“嘿嘿嘿……小兄弟,今儿是我不对!我有眼不识泰山!不知道几位高人来此,你……你们要多少钱,我赔!我赔就是了!”
见他这番谄媚的模样,李顺心头的怒火反而消退,转变为轻蔑。
眼前面对的不过是个丑陋的市井小人罢了。
“我不要你的钱,我只问你,你可曾劫过一名来自桃州的商人?”
听到李顺说不要钱,水贼头目顿时眉开眼笑,头摇的像拨浪鼓,连连道:“没有!没有的事!不瞒您说,我们这都好多天没开张过了!
“这不,小的们饿的两眼昏花,在客店就错盯上您几位了,这才铤而走险,想发点小财……”
李顺斜眼盯着他的眼睛,“此话当真?”
“哎哟!你……你不信问他们,老四!老四!你替我作证,咱们这几天是不是一票都没干?”
方才那个头戴斗笠的中年男人站出来答道:“三哥,昨儿咱们还劫了个卖土豆的……”
“你闭嘴!”水贼头目连忙打断他。
李顺只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眼前的这些水贼,除了这个五大三粗的头目外,其余的都是骨瘦嶙峋,如歪瓜瘪枣一般,确实不像多么“赚钱”的样子。
而且就凭他们头目这点胆量,一点也不像是胆敢一气勒索数百两黄金之辈。
水贼头目趁此功夫拿起地上的衣服遮着自己的身体,自来熟地凑到李顺的跟前,搂起他的肩膀笑道:“在下姓洪名魁,不知小英雄如何称呼?”
“李顺。”
“哈哈哈,原来是李兄弟!”
“谁是你兄弟?”李顺白了他一眼,拿开肩上脏兮兮的手,说道:
“我爹名叫李青云,前阵子架船路过此地,被你们这的水贼给截了,叫我拿五百两黄金前来赎人,现在我人来了,你还想跟我装蒜吗?”
“冤枉啊李兄弟!”那洪魁拍着胸脯震声嚷道:“我洪魁虽然是一方水寇,但是行事一向光明磊落,敲诈勒索的事情绝不可能做!”
“就是就是,”那戴斗笠的水贼附和道:“五百两黄金,我们这么多弟兄一辈子见过的加起来都没这个数,你就是给我三哥吃了熊心豹子胆,他也不敢想啊!”
“不是让你闭嘴吗!一边去!”洪魁气恼地回身呵斥那人。
“洪魁,”老张走近前来问道:“这地方除了你们之外还有其他水贼吗?”
洪魁忽而神情骄傲地将嘴一撇,歪着脑袋看着他,声音又提高了三度:
“其他水贼?老头儿,这方圆百里都是我的地盘,如果有其他水贼,我能叫他们皮毛骨头都不剩下!”
那可就奇了怪了。
李顺思索着:如果不是水贼所为,那么果真如他和老张猜测的那样,是买卖人口的那伙人干的吗?
李顺将自己的疑惑问出口时,压根没有料到洪魁会做出那么激动的反应。
他双手掐着李顺的两肩,都快把他摇晕了。
“你说什么!你们要去那蛰貔山?”
他反反复复地向李顺确认“蛰貔山”这个名字,那是潘武告知李顺的,那老妖精的居所。
“李兄弟,你听我一句劝!虽然听起来不像人话,但若是被那老妖精给抓了,你爹八成是已经没了!你还是打消去救他这个念头吧,免得把自己也搭进去!”
李顺明显感觉得到,在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双手正在颤抖,看他苍白的脸色,这话绝不是危言耸听。
潘武狐疑地问道:“你怎么会知道‘蛰貔山’上有什么?”
“哼,我为什么知道呢?”洪魁眼瞥向一边,似乎被勾起了些不好的回忆。
“因为老子曾经就差点死在那个老妖精手上!”
洪魁穿上了衣服,招呼小喽啰们拿来一个皮制的酒囊,递给李顺。
李顺摆摆手,“你细细说来。”
洪魁拧开酒囊咕咚喝了一大口,长叹一声,凝视着对岸幽深的密林,缓缓说道:
“当年我落草为寇之前,还是个不起眼的小混混,整个镇上没一个人会拿正眼瞧我,除了我邻家的一位姑娘。
那姑娘……她长得倒一般,但是心地善良,我没饭吃的时候,她就经常偷偷给我塞几个馒头,一来二去,我就喜欢上了她。
后来我就三番五次试着和她表明心意,却一直被拒绝。”
李顺心中暗想:那是当然的。
洪魁接着说:
“当时有个天天跟着我混的兄弟说,在那蛰貔山上,有一个能炼蛊的妖道士,有一种‘情蛊’,用了它,就算是铁石心肠也能对我爱得死去活来。
“我一时鬼迷心窍,心想是那小子给我介绍的,他自己准试过没问题,就去了蛰貔山,还真让我见到了那个老道,他给了我一粒黑色的小药丸,说只要让姑娘吃下去就行。”
李顺皱起眉头,“你给她吃了?”
洪魁满脸懊悔地点点头。
“我信以为真,设法让那姑娘吃了下去。第二天她对我的态度果然大为转变,但好景不长,我跟她好了一阵子,去她家里准备提亲,站在门外,却听见我那个‘兄弟’的声音,在她家里与她谈笑风生。”
讲到这里,洪魁的顿了顿,众人鸦雀无声。
“你们别瞎想!”
“我们啥也没想,你赶紧接着说吧。”李顺摆出一副天真如孩童的表情。
“片刻后,他们出了门。出于好奇,我就偷偷跟在后面,没想到他们一道去了那蛰貔山,一直到山顶上那片林子里,接着那个老头也走了出来。”
讲到这里,洪魁开始咬牙切齿,嘴唇因愤怒而被咬到发白。
“我躲在树后面看着,那个姑娘一时间就像块木头一样杵在原地,老头在她的额头上比划着什么东西,嘴里念着什么邪咒,接着我就看到,老头好像从她的天灵盖里抽出来一团透明的东西。”
“然后呢?”
“然后……然后林子里,就钻出来无数巨大的蜘蛛、蜈蚣、毒蛇,它们扑到那个姑娘的身上,将她啃咬、撕扯成碎片……
“而我这个废物,却因为害怕,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爱的姑娘被活活吃掉,却做不了任何事……”
“不,你做了。”李顺插嘴道,“你刚刚说,你差点死在他手上。”
“而且,如果你就这么逃走了,你应该没有办法像现在这样坦然地把这段经历告诉我们吧。”
洪馗紧攥着的拳头缓缓松开,接着使劲揉了揉眼睛。
“对,我……掰了一根树枝,冲了出去。
“但那个老头一伸手,我的眼前就顿时一片漆黑。
“接下来我就像个傻子一样,拿着一根破树枝,用尽我所有的力气到处挥打,耳边还不停传来那些毒虫撕咬她肢体的声音,以及老头和我那个‘兄弟’的奸笑声。
“也许,他们看我的这副模样太过狼狈,连杀死我的兴趣都没有了,我失足踩空,直接一路滚到了山脚,等我再醒来时,视力已经恢复了。
“我发了疯一般跑回山上,但一切都已经结束了,静悄悄的林子里空无一物,甚至让我怀疑那一切是不是真的发生过。”
故事说完,洪馗仰头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罢了!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如今你也见到了,我就像条泥鳅一样,好死不如赖活着,幸而手下还有这么些个兄弟愿意跟着我,每天刀头舔血,能苟且一天是一天吧!”
看着洪魁的表情,李顺能感觉到他与之前的那副嘴脸完全不同,这是一定是他鲜有的真情流露。
“你后来没有报官么?”老张问道。
“报官?”洪魁发癫似的笑道:“你指望那个胡才庸去为民除害?老子的状子还在他们的衙门里!那个狗官每天忙着搜刮民脂民膏,怕是连瞅都没瞅过一眼!”
老张与李顺相视一眼,二人表情都变得冷峻起来。
这沙棘县人贩子猖獗,水贼肆虐,和这胡才庸绝对脱不了干系。
难怪桃州知府段重渊这那么想除掉胡才庸这个人。
“不管怎么说,那蛰貔山我是非去不可的,洪魁,劳驾你送我们一程吧。”
洪魁上下打量着李顺,咽了口唾沫,问道:“你当真要去?”
“当真要去。”
“行!那我送你们到山脚下!”
洪魁大手一挥,一干水贼便开始忙活起来,齐声划着桨向乌头河的对岸驶去。
船行将靠岸之时,洪魁盯着李顺腰间的佩剑,突然朝他抱拳说道:
“李顺兄弟!我与那妖精有不共戴天之仇,可我只是一介草寇,空有报仇之心,却无能为力。
“李兄弟,若你此番真能除掉那蛰貔山上的妖精,你就是我洪魁的大恩人!从今往后,只要你一句话,兄弟们一定竭尽所能地帮你!”
李顺点点头,视线投向对岸远处那座雷云密布的山巅。
一行人下了船,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房屋稀稀落落的渔村,一条路从河岸一直蜿蜒伸向远处的山林之中,路边立着一块破旧的牌子,上面依稀写着“临水村”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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