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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1章 我有个未婚妻也姓秦


“我叫萧歌。”萧歌随口回应了一句,这叫秦朝的家伙似乎有点自恋。

        “萧歌?哥们,你这名字也不错。”秦朝竖起拇指,“对了,哥们,你也是留学生吗?我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书,这女朋友就是在那里泡来的,怎么样?还不错吧!”

        “还行,没我女朋友漂亮,身材也一般。”萧歌漫不经心的说道。

        “呃,这个,哥们,跟你女朋友比是差了点,不过在我们学校,我女朋友也是数一数二的,我跟你说,我女朋友的老爸可是市议员,我这也算为国争光吧?”秦朝似乎难得找到一个跟他聊天的,“可惜她中文不太好,你女朋友中文听起来那是相当流利啊!”

        说到这,秦朝还朝朱迪挥挥手:“嗨,美女,我是秦朝。”

        “我叫朱迪。”朱迪妩媚一笑,却是看着另外那个金发美女,然后蹦出一串鸟语,显然,朱迪对那个相对她来说比较娇小的金发美女更有兴趣。

        朱迪和秦朝那个金发女友很快聊了起来,萧歌听不懂,也懒得管,而秦朝却继续找萧歌闲聊。

        “萧歌,你是明湖市人吗?我是雨湖市的。”秦朝说道。

        “雨湖市?”萧歌微微一愣,不会这么巧吧?

        顿了顿,萧歌很随意的样子问道:“雨湖市姓秦的人很多吗?”

        “应该挺多的吧,我们秦家在那也是大家族,除了我们家之外,也还有蛮多姓秦的。”秦朝想了想说道,末了还忍不住问了一句:“怎么了?你难道也认识雨湖市哪个姓秦的?”

        “噢,不是,不过我有个未婚妻也姓秦。”萧歌随口说道。

        萧歌其实是想起了秦若兮,因为,他知道秦若兮曾经也是雨湖市人,而且还在那里发生了很不愉快的事情。

        “未婚妻?”秦朝却是愣了愣,然后压低声音,“哥们,你女朋友不是这个叫朱迪的金发美女吗?怎么你还有未婚妻呢?”

        “难道有女朋友就不能有未婚妻吗?”萧歌颇为惊奇的看着秦朝。

        萧歌这声音很大,大得足以很多人能听到,朱迪自然也能听到,秦朝下意识的看了看朱迪,却发现朱迪依然若无其事的在和他那女友聊天。

        “哥们,你强,我太佩服你了!”秦朝一脸崇拜的朝萧歌竖起拇指,“一脚踩两船的人我见过很多,可像哥们你这么光明正大的,我还真是第一次见到,更强的是,你女朋友居然看上去一点也不生气。”

        “身为一个伟大的男人,强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萧歌懒洋洋的说道:“我的强大,你不懂。”

        秦朝一时有些发呆,他觉得自己够自恋了,可这叫萧歌的哥们,比他实在是自恋得太多了,不过,不得不承认的是,这哥们真是比他有本事啊!

        “哟,秦朝,又是在跟谁吹牛呢?”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传了过来。

        “靠,真晦气,又踩到狗屎了!”秦朝头也没抬,很不满的抱怨了一句。

        萧歌倒是抬头看了一下,然后就看到一对同样二十来岁的男女,男的长得还挺帅,女的居然也是个挺漂亮的外国妞,不过不是金发,而是比较普通的黑发。

        这外国妞的水准跟秦朝那个女友质量不相上下,自然是引不起萧歌的兴趣,他身边不但有朱迪这个性感美女,还有克丽斯蒂这个隐藏的圣廷圣女,又哪里会在意这两个对他来说很平庸的外国妞呢。

        “秦朝,你丫说谁是狗屎呢?”那帅气男子颇为恼怒的看着秦朝。

        “谁问我谁就是狗屎。”秦朝随口说道。

        “我草,秦朝,你丫是不是欠扁?”那帅气男子更加气愤。

        秦朝却是撇撇嘴,一脸不屑:“来啊,你丫敢打我,我就让你丫今天上不了飞机!”

        “秦朝,算你狠,老子现在不跟你计较,飞机就快要开了,等到了纽约,我再跟你算帐!”那帅气男子虽然气愤,但也还是忍了下来,然后拉着他那女友去另一边坐下。

        “我呸,吃软饭的小白脸!”秦朝忿忿的骂了一句。

        “那家伙谁来着?”无聊的萧歌也有些好奇的问了一句。

        “那家伙叫张翰,从小学到高中都跟我是同学,他娘的,我去了国外读书,他也跟着去了,从小我就和他不对板,我老爸和他老爸也一直是商场上的对手,以前他一直比不上我,不过那些美国妞更喜欢小白脸,这货到了纽约,居然泡上了国会议员的女儿。”秦朝有些愤愤不平,“在国内我不怕他,可到了纽约,这王八蛋那女友家里的势力就很强了,真要整我的话,我可能真会吃亏。”

        “这样啊。”萧歌也懒得再问,对这种破事他没啥兴趣,至于那位国会议员的女儿,他也同样没兴趣。

        登记时间终于到来,萧歌他们这些头等舱的客人先上了飞机,萧歌和朱迪坐在一起,克丽斯蒂坐在他前面一排,跟她一起的还有一个外国女人,而秦朝和他女友恰好坐在萧歌后面,至于那个张翰和他的女友,则隔着过道跟萧歌坐在同一排。

        这是从明湖开往纽约的直飞航班,全程十五个小时左右,而飞机在上午十一点十分准时起飞,没有出现延误。

        “真是不喜欢坐飞机啊。”萧歌自言自语,这时间太长了,而且这所谓的头等舱也不是单独包厢,想做点什么都不行,看来,要度过这十几个小时,只能睡觉了。

        “给你一句忠告,跟秦朝那种人混,是没前途的。”一个声音突然从旁边传来,说话的却正是张翰,而看他那样子,居然是在跟萧歌说话。

        萧歌用看白痴的眼神看了张翰一眼,却懒得理会他,直接闭上眼睛,这十几个小时,实在是太难熬了。

        看到萧歌居然不理会自己,张翰颇为恼怒,心里把萧歌也给记恨上了,他打定主意,等到了纽约,要把这小子跟秦朝一起教训。

        萧歌却再次进入半睡半醒的状态,也不知道过了几个小时,他突然听到身边传来一声惊叫,随即还有个愤怒的女声传入耳中:“是谁?谁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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