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7章


在苏白的反驳陈述当中,主要表达的只有一个观点——

情节是否严重,看造成了什么样的危害。

表现危害的具体形式是什么。

再有一点,潜在的危害属不属于造成情节严重的情况。

关于最后一点,显然,在法律上并不成立。

潜在的危害性是属于什么?

是属于未来的可能性,是不具有客观事实的存在。

你现在在这里说潜在性,那未来什么可能性都会存在,你怎么能够保证其他可能性不存在?

所以说不具有客观事实的说辞,在法律上都是不被允许,不被认可,不被采纳的。

再有。

刚才苏白表述出的情况已经非常的清晰了。

吃盗版药对于身体的危害完全可以掩盖过其潜在的危害。

并且又没有出现大规模或者是有人出现吃盗版药引起的重症情况。

怎么来判定情节严重?

凭借哪一点来判定情节严重?

根本没有事实依据来进行判定。

一审进行判定那是在一开始以牟利为目的进行的判定。

在这种情况下,判定情节严重很正常。

可是现在二审已经驳回了,那么从这一个观点上来说,就不能够判定情节严重。

“总体来说.…问题不大。”

苏白在心里默念。

.….

在各方陈述完相应的观点。

审判台席位上,作为审判长的段清水从自己面前的材料中取出关于控告方和检方提交的证据。

依照材料来看。

目前检方和控告方提出来的材料均没有因为有人出现吃盗版药引起重症或者是死亡的情况。

在法律的意义上,的确是达不到情节严重的地步。

不过.…

段清水看向上诉人席位:“关于刚才各方的意见合议庭已经听取。”

“现在我想请问一下上诉人,你对于这款盗版药有没有什么了解?”

“或者说你知不知道它的危害性,危害性有多大?”

林勇作为上诉人,在听到审判长的询问后,微微点头。

“审判长.…”

“我对这款盗版药有了解,也知道危害性。”

“我是在国外了解到这款药的,因为当时我也患有慢性白血病.…”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林勇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

“审判长,我说的话有些长,因为我想把前因后果都说出来,这些可以在庭审上陈述吗?”

“可以,刚才我询问你的问题,就是想了解一下你对这款药的看法以及了解的过程,你陈述吧。”

段清水开口,示意林勇继续陈述。

林勇听到后点点头,继续开口:

“好的审判长。”

“因为我也是慢性白血病患者,所以对于国外的一些特效药什么的也很关注。”

“当时我在做外贸生意的时候就已经了解到了,在国外有不少的慢性白血病患者都在服用这款盗版药。”

“并且听他们说,这款盗版药的效果很不错,和正版要没什么区别,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副作用。”

“一开始我是不愿意服用盗版药,因为我家的经济条件可以购买正版药,心里面想着服用正版药还是好一些。”

“可是后面因为家里的外贸出了点事情,那段时间缺少资金。”

“买正版药的花销太大了,所以就想服用盗版药。”

“一开始我也挺担心的,担心不像其他人说的那样,没什么太大的副作用,可是后面慢慢发现没有什么太大影响。”

“然后就告诉了身边的病友。”

“我一开始也是自己用,慢慢的用到放心了才敢介绍给自己身边的病友,要不然我也不敢拿着有缺陷的药去害人。”

“我也怕因为给别人推荐药,代购药,让其他人出事。”

“至于有没有什么危害,我询问过卖这个药的国外经销商。”

“在一般的情况下,不会出现什么太大的问题,除非是自己不爱惜自己身体,整天喝酒干嘛的。”

“在代购药品的时候,我也将危害都告诉病友了,患过慢性白血病的病友都知道该怎么做,该怎么好好调养自己的身子。”

“这个药我自己吃了两年多,代购了两年的时间,我没有听说过有任何一个人,因为这个药吃坏了自己的身子,出现了意外。”

“这个药是有危害性,可是危害性并不大。”

“这也是我选择代购的原因。”

林勇一五一十的把详细的情况都陈述了出来。

在陈述完毕后,审判台席位上,段清水扭头看向证人席位。

“请问证人,上诉人所说的如实嘛?”

证人席位上三名证人纷纷开口:

“林勇说的都是实话,我是从林勇手中购买盗版药的第一批人。”

“我能证实他说的话。”

“的确是他先用过之后觉得效果好才推荐给我们的,我们用过之后,身体上并没有什么危害。”

“其实正版药委托律师说的危害,根本不存在,用了两年多,我和我的病友们根本就没有出现过什么其他情况。”

“正版药不过是怕盗版要影响了他们的销量,故意胡说的,难道他们的药就没有危害吗?他们就不会造成其他的并发症吗?”

“我们觉得林勇售卖的盗版药根本没有任何的危害,是救命药,不是害人药!”

“正版药的委托律师完全就是在扯淡!”

第一名证人,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另外两名证人也开口表明观点

“.…药有没有用他们又没有服用过,我们作为病人,我们心里还不清楚吗?”

“这完全是污蔑,是诬陷好人!”

证人席位上的三名证人开口,指责控告方。

控告方席位,方奇和张远两人面对证人的指责,一时之间陷入到了沉默当中,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时候证人也在不停的发泄着情绪。

庭审场上,一时之间陷入到了混乱当中。

这时候段清水不得已敲响法槌。

“肃静.…”

“对于证人的陈述以及上诉人的陈述,合议庭已经听取。”

“请证人现在保持安静,不得再扰乱庭审秩序。”

咚咚咚!

法槌声音落下,三名证人这才没有再继续开口指责控告方。

庭审恢复了安静。

说实话.…对于这种情况段清水,完全可以认定证人扰乱庭审。

不过怎么说呢.…三名证人都是慢性白血病患者。

现在盗版药没了,心中有些愤怒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对于三名证人所做的做法,段清水表示能够理解。

庭审安静后,段清水对刚才的询问又进行了整理。

他刚才之所以会询问林勇和证人的表述。

主要是因为从刚才的答辩中认定情节是否属于严重的情况,这一点进行出发。

在刚才的陈述中,显然苏白占据着一定的答辩优势。

因为在客观的事实上,林勇所出售的盗版药并没有造成购买人员在身体上的危害。

按照苏白所陈述的,也的确缓解了慢性白血病人购买不起正版药的困境给予了他们活下去的希望。

从这一方面来讲,判定情节严重,的确不符合事实的客观条件。

再有就是,根据刚才林勇和其证人的表诉,能够看出。

林勇自身认为盗版药对于身体健康并无太大的伤害。

本身就在使用药物,才为病友人群进行代购。

在主观上认为盗版药对于人体没有太大的影响。

这也是判定的一个重要的关键点。

这些都已经事实清楚后,那么剩下的就简单了。

基于以上情况,那么情节能判严重吗?

肯定不能判情节严重!

敲响法槌。

针对这一个讨论的问题,段清水开口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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