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6章


北省,省高院。

这一次,有关于林万家的二审,是由省高院进行审理的。

因为一审的法院在临水市中院进行审理。

进行上诉的话,就需要向上一级法院进行上诉。

这个案子在一审时进行的是非公开庭审。

也就是说,不对外进行公开。

但是根据苏白的调查和了解,这个案件本身就有着非常大的问题。

如果不进行公开.…

那么在内部的处理和矛盾上会很难继续进行。

就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不进行公开审理。

那么如果涉嫌在庭审上进行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怎么办?

进行监察举报,还是借助舆论的影响力来扩大事态?

以上两点,无论是从哪一个方面来讲。

后续的处理都是非常麻烦的,并且有一定几率实施不成功。

所以不如直接进行公开审理。

最关键的是,进行公开审理,有个最有利的情况。

那就是接受公众的监督,无论判有罪还是无罪,亦或者是判决什么其他情景。

那么在公众的监督下,都会合规合法合理。

极少会出现其他的情况。

所以在上诉期间,苏白提出的要求中,就有着公开审理。

最终,在法院通知各方时,表明本案也是进行的公开审理。

等候室内,在苏白被工作人员带进庭审场后。

没多久的时间,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进入到了庭审当中。

在核实完人员信息后,本次庭审也正式进入到了开庭当中。

由于有一审的先前判罚,所以这一次在庭审上二审审判长洪江涛。

对于这个案件,归纳的是倾向于二审判罚,维持一审原判。

另外.…不仅如此。

在这个案子开庭前,洪江涛还受到了暗示,说这个案子尽量维持一审原判。

对此,洪江涛记在了心里。

.….

不过这一次,除了有合议庭之外,还有一个“审判员”。

那就是伴随着,由苏白申请的人民陪审员——李江。

司法部要求,在一些案件重大的案件当中,可以申请人民陪审员。

这一次李江是作为人民陪审员进行的出庭。

据李江所知,这还是在陪审制度落地后。

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申请的人民陪审。

但是是庭审实际上的,第一次有人民陪审员陪审的案件。

所以.…北省司法对此也比较重视,安排了他参与进庭审当中。

庭审场上。

涉及到的各方当事人的心理都不太一样,但是关于本次庭审仍然在继续。

审判台席位,洪江涛作为审判长,敲响法锤,开始了庭审流程:

“本次庭审为上诉人林万家不服从一审判决,控告其杀害女友刘小雪,提出上诉。”

“现在开始进行质证流程。”

“接下来有几个问题需要对上诉人林万家,提出询问,请上诉人做好准备。”

洪江涛在询问之前,先对林万家进行了一个大致的提醒。

上诉人席位上,林万家双手戴着手铐,点了点头:“好的审判长。”

“好。”

洪江涛继续询问:“本案当中,你是作为杀害刘小雪的犯罪嫌疑人。”

“根据调查和证据显示,你的犯罪动机是,因为你与刘小雪分手,怀恨在心,产生的杀人意愿是吗?”

“不是的,审判长。”

“我没有因为与刘小雪分手,怀恨在心,产生的杀人意愿。”

“我也没有杀人意愿。”

“刘小雪是我女朋友,我们俩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我怎么可能会杀害她?”

“这在我看来完全不对。”

“我根本就没有杀害刘小雪,我在当天也没有见到刘小雪。”

“审判长,我是冤枉的!”

林万家在庭审上大声的诉说着自己是冤枉的。

对此.…

洪江涛点点头开口:“从这场庭审上来讲。”

“你是有着所有的犯罪嫌疑,以及有着确凿的证据来证实你是犯罪嫌疑人的。”

“你说你是冤枉的,你能不能拿出实质性的证据来证明你是冤枉的?”

林万家犹豫过后才开口:“不能,我没有实质性的证据。”

“既然暂时不能证明你是冤枉的,那么还请你尽量的能够配合庭审。”

“如果你真的是冤枉的,那么庭审也会还你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听到审判长的这些话,林万家心情平静了下来:

“好的审判长。”

“我配合。”

面对林万家的配合,洪江涛继续开口询问:

“你说你没有杀人动机.…”

“在这里,我想问你,刘小雪既然不是你杀的,那么为什么杀人凶器,水果短刀会出现在你的宿舍柜内?”

林万家回答:“我不知道,我真的不清楚这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宿舍柜内。”

“我都没有用过这种水果短刀,我怀疑这是其他人对我的栽赃陷害。”

洪江涛追问:“你怀疑这是其他人对你的栽赃陷害,那么你有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吗?”

“没有。”

林万家摇了摇头。

对于所有的控告,他都没有任何的证据能表明自己的清白。

所以此时,在林万家的心里面是非常的绝望的。

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洗清自己的嫌疑。

“既然你没有证据来证明,那么你为什么判断这是其他人对你的栽赃陷害?”

“因为我真的没有做过!”

听到林万家这样的回答,洪江涛没有继续就着这个问题询问下去。

因为这个问题继续询问,林万家的回答,还是他没有犯罪行为,可是又拿不出实际性的证据。

没有,继续询问下去的必要。

“好的,那现在请你详细的描述一下,有关于当时的经过吧。”

“还有当时你做这些的想法。”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林万家开口:

“好的,审判长。”

“当时我所了解的经过,就是我当时和受害人,也就是刘小雪闹矛盾了。”

“我给她发消息约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当时在那个时间点的时候,我提前半个小时过去了,等到了那个时间,我没有等到她人就回去了。”

“剩下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了,我直接走了,后来再听到她的消息,就是她遇害了。”

“审判长,这就是我所了解到的情况。”

“按照你说的,没有等到受害人就回去了,你去哪里了?”

“你是回宿舍了,还是去什么其他地方了,有没有人能够证明?”

洪江涛整理着林万家的说法,继续询问。

“我们两个约定的时间是在晚上九点半,学校行政大楼后面的树林里面。

当时我等到九点半的时候,学校行政大楼的灯都关了,而且当时已经没什么人了。

该下课都已经下课了。

因为当时刚分手嘛,她没有来,她也没有回我消息,我给她发了好多消息。

我以为当时她不过来了,所以就去操场上溜达了一圈。”

“缓解一下情绪。”

“你到操场上缓解情绪大概用了多长时间?”

面对这个问题,林万家犹豫了数秒:“大概一个小时左右。”

“能不能具体一下时间?”

“具体时间我不是太确定。”

“可是根据具体的证据上来看,你和刘小雪约定的时间在晚上九点半。”

“你说你在操场上缓解情绪,大概用了一个小时,回宿舍的时间理应在十点半左右。”

“但是那一天,根据宿舍阿姨的表述,你回去的时间在将近凌晨12点。”

“据你所描述的缓解情绪的时间相差一个半小时。”

“在这一个半小时中,你做什么了?”

洪江涛紧盯着上诉人席位,这个问题很关键。

因为这涉及到了有没有作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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