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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这是公然挑衅


  望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张宝中,给参会人员介绍了受害人的详细信息。

  死者庞XX,女,汉族,三十一岁,平城市望城县城关镇人,住望城县城关镇穿心巷四十六号院(夏利轿车向南七十四米路西),离异单身,现为望城县税务局工作人员。



  庞XX的社会关系比较复杂,她的前夫是某部队的军官,二人于五年前离婚,育有一子,归前夫抚养。

  离婚的原因与她自己不检点有关,是和平分手,现在她的前夫已经再婚并又有了一个女儿,所在部队三年前调防至张家口地区,与庞XX再无任何来往。

  案发后与其前夫所在部队取得联系,证实案发前二十四天,她的前夫就去参加部队组织的演习,至今演习还没有结束,他不具备作案的动机和时间。

  案发前两日,也就是八月十七日上午,庞XX跟朋友说去平城看朋友,搭乘单位去平城的车辆于中午十一点五十左右在平城市火车站附近下车,同车的有三名县税务局的同事,经过分别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这辆夏利轿车是五个月前在平城市上的户,车主为庞XX本人,车是从天津市买的,上的临时牌照开回平城,在车管所登记的购车发票信息上,购车人也是庞XX。

  按她的工资收入,是买不起这辆车的。

  但是庞XX手头并不缺钱,通过在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查实,庞XX的存款有九万七千余元。

  这与她的生活作风有关,据说是她交往的有钱男人给她的,但是短时间内,无法进一步去查证。

  她在单位上班比较自由,没有什么具体担负的事务,跟局里的某位领导关系暧昧,也没有人来管她。

  庞XX经常三天五天就消失不见了,曾经有人见过她被开汽车的男人接走,这方面的情况还有待具体落实。



  这些年关于她作风不好的传言不少,但是并没有什么人因为她争风吃醋,也没有人见过她往家里领男人。

  还有一种说法是由于庞XX长得漂亮,人们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在给她造谣。

  庞XX性格开朗,为人很大气,在单位和朋友中间人缘不错,她的交际也广,没有跟人结过仇怨,反而是帮不少人办过事儿,人们对她的评价都挺好。

  至于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认识她的人讲,那是人家的本事,有些人就是羡慕嫉妒恨,这事儿弄不好就是那些人里边的谁干的。

  因为庞XX这辆夏利车在望城并不多见,所以她被人杀了的消息上午就在县城里传开了,县城里说什么的都有,大家全在议论这个事儿。

  目前来看,没有什么人被纳入我们的视线,对庞XX的社会关系正在进行深入调查,暂时没有重点怀疑对象。

  张宝中介绍的的情况就这么多了,李凤翔想看看这位传的有点儿邪乎的唐晓棠到底有什么能耐,很客气地请唐晓棠谈谈她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唐晓棠一直在认真地听吴法医和张宝中的情况介绍,此时李凤翔点了她的将,唐晓棠点头回应,整理了一下思路,开始说出了她的分析和判断。

  她一锤定音地说道:“我认为这个案子的性质是因情引发的仇杀,如果排除掉因债务纠纷等别的因素诱发,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因为男女关系方面因情生恨,从而导致被人仇杀。

  犯罪嫌疑人对庞XX恨意强烈,刀刀都是捅在致命之处。



  把人杀了还不够,还要毁容,这是典型的因情生恨转变为仇杀的心理活动,在具体行为上的表现。

  我不知道大家注意了没有,在夏利车的副驾驶座上,放有庞XX的裙裤和内裤、丝袜,衣物叠放的很整齐。

  她的皮凉鞋放在后座与副驾驶之间的空档处,摆放的也不散乱。

  我个人认为,这些衣物都是她自己脱下的,并未遭人强迫。

  因此我觉得此案定性为故意杀人比较准确,是否存在QJ行为,案子没有破之前,不好下结论。

  由此产生了另一个推断,那就是熟人作案。

  这种熟人关系,可以熟到一个女人能自觉自愿地跟他上床的程度。

  但是又很让我不理解的是,案发地离庞XX家只有七十多米远了,庞XX是独居,为什么不到家里去呢,仅仅是为了避人耳目吗?我觉得不太像,这点有点儿不好解释。

  联系到犯罪嫌疑人有烧车焚尸的举动,我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那就是嫌疑人是故意这么做的。

  因为把人杀死在家里,不一定会被警方及时发现。



  而杀死在车里再点一把火将车烧了,很快就会让路人看到异状,从而报警使警方知晓,这样做闹出来的动静会很大,嫌疑人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他这是故意的,是公然在向警方、向这个社会挑衅!“

  唐晓棠停了一下,因为下面有人开始小声的议论起来。

  等议论声渐小,唐晓棠继续说道:“夏利车的车钥匙插在点火开关上,处于接通电源的状态,在汽车的录音机里插着一盘田震的歌曲专辑《野花》,这个很有点意思。

  我看过从人口信息系统里面调出来的庞XX的身份证照片,她确实长得挺漂亮。

  身份证照片是素颜照,如果再化化妆,我想她看上去会更漂亮。

  这么漂亮的一张脸被毁了容,可见犯罪嫌疑人对她这张脸、乃至她这个人恨到了什么程度,嫌疑人毁容的目的只是在泄愤,不是为了隐匿庞XX的身份。

  这就让我联想到八月十三日发生在平城的那起QJ案,受害人没有被犯罪嫌疑人杀掉的原因。

  我们的推断是嫌疑人贪恋她的美貌,并且受害人用言语诱使嫌疑人相信,她迷恋上了他,被他征服了,愿意跟他继续交往,从而受害人才寻机跳下车来摆脱了嫌疑人对她的控制。

  从这点来看,犯罪嫌疑人会由此对漂亮的女性怀恨在心,进而产生寻机报复的心理,这种推测不能排除。



  这起案件虽然与我们正在查的两起案件看上去没有什么关联,但是有些细节却相似。

  这起案件中受害人庞XX的挎包放在汽车的后备箱,里面的一千二百元现金和一些零钱还在,只有手机不见了,这与我们查的那起杀人案很相似。

  受害人都是被反绑着双手,财物除手机之外都分毫未动。

  吴法医刚才讲了,犯罪嫌疑人为一人,其部分体貌特征与我们要找的嫌疑人很接近,现在我不敢说这三起案件是同一个犯罪嫌疑人所为,但是可能性很大。

  这起案件也从死者体内提取到了生物检材,看比对的结果吧。

  案子发在了望城,即便之后跟平城的两起案件能够并案,有些工作还是要依靠你们大家来帮着做的,毕竟你们熟悉当地的情况。

  在摸排庞XX的社会关系、确定重点对象这一块,主要靠你们多辛苦了。

  平城两起案件的详细材料、我们制定的工作方案、目前的调查进度等等相关资料,我会让他们迅速整理出来,明天早上就给县局发过来供你们参考。

  你们或是我们查到什么重要线索,大家及时互通有无,案子谁破了都是破,我是从来不争这个,就是想把案子破掉。

  最后我有个建议供大家参考啊,我们分析犯罪嫌疑人有在农村长期生活的经历,现在可能生活在平城,大家在摸排重点人口时可以把这点考虑进去,我说完了。“



  唐晓棠的分析条理清晰,逻辑严谨,让在座的所有人都很认同,大家这时才真正相信,这个刑警支队一大队的美女大队长不是徒有虚名,那是真的有两把刷子的。

  李凤翔最后做了总结,他说道:“吴支队和唐大队的分析判断我完全同意,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大伙儿也都知道,我不是刑侦出身,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不在家,我是赶鸭子上架勉为其难。

  案子怎么查,就以吴支队和唐大队的建议为主,刑警大队拿一个方案出来展开工作。

  办案我是外行,挑毛病我是内行啊,谁出了岔子砸了锅,我还是能分得清的。

  犯罪嫌疑人气焰嚣张,公然向我们警察发出挑衅,这场战斗我们不能输,只能赢!“

  会议结束已经是二十三点四十分,李凤翔要给吴法医、唐晓棠等人安排住处,吴法医惦记着回去抓紧时间把提取到的生物检材进行分析检测,唐晓棠也要回去安排相关事项,婉拒了李凤翔好意,一行人连夜赶回了平城。

  到了平城是半夜三点多了,吴法医带着他的人回了技术室,唐晓棠开上自己的豪华越野车,回了自己家。

  到家冲了个热水澡,唐晓棠进了卧室,对着挂在显眼处崔海的彩色照片看了一会儿,轻声埋怨道:“你这个傻子啊,就扔下我一个人。”

  她犹豫着走到了衣柜前,打开衣柜从下层的最里面拿出一个黄缎子小包来,关了灯抱着这个小包躺到了床上。



  这个小包里的东西是柳玉秀给她的,并且教会了她怎么用。

  黑暗的卧室里传出轻微的悉悉索索的动静,伴随着响起间续的异样低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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