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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书店里的林黛玉


  第十三章书店里的林黛玉
  空闲的时候,翁昌昇会去书店看看书,有时也会买,不过买的时候少。
  翁昌昇常去的书店有两家,一家是私人书店,书店很大,时尚简约的装修风格,在透明的落地大玻璃墙边上还放置一圈的椅子,他常把这当图书馆了;而另一家则是开设在商场里的简陋堆满书的新华书店。
  因为只看不买,翁昌昇平时就在两家书店间轮流去,免得惹人眼。
  但去得多了,还是渐渐被店员所熟悉了。
  今天他去了那家私人书店。
  “先生,你好,我们新上架了一批书,其中有本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推荐您看下,这本书刚获得第三届矛盾文学奖。”一位很清秀的店员对他说。
  不但人被认出来,连平时看什么书店员都清楚得很,他的游击战术看来用不着了。
  这名店员翁昌昇每次来都忍不住要多看两眼,她的美不是那种勾人的妩媚,而是文文弱弱的让人联想到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她的肤色超好,手指洁白修长,每次来翁昌昇都想除了点点头打招呼示意外要不要友好地握握手。
  当然翁昌昇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只是纯粹欣赏美好的事物而已。
  翁昌昇拿起那本《平凡的世界》对她说:“谢谢。”
  她轻笑着说:“不用谢。”
  这三个字让翁昌昇一愣,立马感觉和她亲近了许多。是朋友,知己交心的朋友才不用说谢谢。
  在她的语气口吻里,他听出了余味,于是他又说了声:“谢谢。”谢谢她对他的与众不同。
  她更轻快地笑着说:“不用谢。”
  这次两人会意地一笑,翁昌昇自我介绍说:“我姓翁,翁昌昇。”然后伸出了手,这回终于是光明正大地握了她的手,果然手感超舒服,爱不释手。
  她说:“我叫周伶俐,我们都认识你,经常来,从不买。”
  说完捂着嘴吃吃地笑。
  翁昌昇扬了扬手中的书有点尴尬地说:“这本书肯定买。”
  她赶紧着急地摇着手说:“我不是这个意思。”
  翁昌昇说:“我是真喜欢这本书,刚才翻了一下,文字很朴素,看起来很舒服,我决定收藏了。”
  “那我再赠送你一张书签吧。”
  这是一张很漂亮的书签,上面写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不过上面还画了个卡通小美女,有点像女孩子的样式,不会是她自用的吧?
  翁昌昇从小喜欢看书,看小人书,长大一点后喜欢看武侠小说,那时金庸的《射雕英雄传》正在连载,连载在香港杂志上,市面上是买不到,他就经常趁那些大人外出时偷偷溜进别人的房间去看。
  他并不觉得读书时看小说有什么不对,坚信开卷有益。但看小说为母亲不喜,见一本没收一本,搞得他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着手电简看,近视就是这样整出来的。
  但翁昌昇除诗词外,不喜欢看古典名著,只喜欢看武侠小说和现代文学。
  武侠小说只看金庸、古龙和梁羽生的书,其他人写的都是滥用招式充字数的;而现代文学,池莉、贾平凹、苏童都是他很喜欢的作家,尤其喜欢池莉。
  读书的时候,他曾经很喜欢写作,甚至到了痴迷的程度,高二开始课也不好好上也书也没时间念,整天就是棒着本子写呀写,成绩从入学时的名列前茅到全班倒数。
  在一次模拟考后,为了孩子勇于超生后来被开除的女班主任曾语重心长地找他谈心,说你再这样下去就别想考大学了。
  他开始疯狂地写作,是源于在《北海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之后。别人都以为他从此跷起了尾巴忘乎所以了,但没有人知道,他也从末对别人说起:父亲去世了。
  父亲去世的那个晚上,他骑上自行车沿着公路一路骑一路骑,不知要骑向哪里不知骑了多久,很多年后得知他姐夫那晚就远远地偷偷尾随他,怕他出什么傻事。
  他给《北海日报》投的文章是讲述他的父亲,深沉而真挚的感情打动了日报编辑,几乎不作修改就发表了。
  从此他找到了心可以安放的方式-----写作。
  他父亲是个有着传奇故事的人,他是唯一一个拥有双可以直视高温烧陶窑火的火眼金睛;
  也曾是这家近万人大厂的真正主人,解放前这家陶瓷厂是爷爷创办的;
  他是专治医院都无法收治的疑难杂症从不收取分文只收酒水的赤脚医生;
  他是响彻方圆几十里的著名的粤剧大师;
  他是真正打虎英雄的后代,身怀一身绝技的隐世大师;
  他是当地最德高望重的人,沒有之一,经常会有渔民挑担去街市路过家门时偷偷放下几条鱼虾。
  翁昌昇小时候常常跟父亲去钓鱼、去采草药,每天晚上和其他的孩子一起围在躺椅上的父亲身边,听他讲一生的传奇故事。
  父亲是他的传奇,父亲身怀惊天动地的本领,心中有撑破天的抱负,却在郁郁不得志酗酒中离去。
  他一直无法释怀,一直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长大,他父亲曾说等他长大了就教他祖传的绝世功夫,可是再也没有以后。
  他是个爱笑的人,因为虽然家境贫寒困顿,但他却拥有最快乐的童年。
  他是个很乐观的人,因为他深知生活的艰辛与不易,更因为父亲虽然一生都未能一展抱负却从不抱怨生活。
  他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因为父亲缺吃缺穿却从不缺朋友。
  他写作不是为了写事,不是为了写人,他在写心,心在天外。
  由于想起一些往事,一时有些失神。
  听到“林黛玉”在耳边问:“你…还好吧?”
  翁昌昇鬼上身一般脱口而出:“你是我爸爸喜欢的样子。”
  “什么跟什么啊。”书店里飞进两片彩霞。
  话一出口翁昌昇自己也吓了一跳,连忙说:“真的,不骗你,你就长得就和我妈妈年轻时一样。”
  话是越说越不像话了,不解释还好,越解释越糟。
  交了书款,翁昌昇赶紧落荒而逃。
  他没听到,在他走后有了一段对话。
  “你说他是什么意思啊?”
  “什么什么意思,还用问这是什么意思?你要不要跟他回家看看是不是和他妈长得一样?”
  “我想起来了,他每次来看你的眼神都不对。”
  ……
  不过,这真不是翁昌昇有心撩妹的话,他母亲就是个文文弱弱高高挑挑的女子,而且她的肤质超好,是个冻龄妇人,六十多岁了和姐姐站一起别人还以为是俩姐妹。
  他外公是位很帅气的一米八九的大个子农民,也是位爱情勇士,他把地主家的女儿拐跑私奔了,母亲出生的时候吃了深海黑珍珠的珍珠粉,所以自小就拥有了异于常人的肤质,而且是一生都不会长痘痘。
  合浦珍珠驰名了几千年,小学课本上“珠还合浦”的传说说的就是合浦的珍珠。
  不过近年那些为牟取暴利的珠民,在浅海中饲养珍珠,偷工减料,有的甚至只养了半年,刚刚在珠核上裹了一层薄薄的珍珠粉层就收割出卖了,在市面上已经很难见到老珍珠了,更不用说几乎绝迹的深海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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