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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5-576章 无人可以同行


小小的塔兰部驻地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热闹过,原本只能容纳一百多人居住的驻地现在一股脑涌进来几千人,这让作为主人的塔兰部和回余部联盟不得不夜以继日的砍伐树木搭建茅屋,来满足所需。

        除了作为东道主的塔兰部和回余部以外,沃尔人其他的部落如南澳部、千鸟部、【扎基部】、【卡罗部】、【那威部】等等中大型部落,还有阿萌族、库克族、【巨木族】、【赛尔族】等等其他种族部落,一时间让唐绝是大开眼界。

        唐绝以为沃尔人就已经很惊爆眼球了,但是见识了其他种族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做小巫见大巫。

        阿萌族,居住在北方,他们无论男女都是浑身生满了尺把长的雪白绒毛,搭配着他们普遍肥胖的体形,这让唐绝第一眼看到他们的时候还以为是来了一群北极熊。

        他们同样是有着三米多高,武器是双手持的木棍,与其说是木棍还不如说是整棵拔起的小树,只不过是把树叶树枝撇掉了而已。

        库克族则是生长着三只眼,身高倒是和唐绝都差不多,但是他们的皮肤却像是黑夜一样漆黑,这让他们隐藏起来的时候几乎就看不到他们人在哪里,除非一张嘴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

        不要被他们的外形所迷惑,其实他们的动作很敏捷,在树林之中个个都是最杰出的猎人。而他们最擅长的就是弓箭,他们生长在额头正中的第三只眼,据说就是他们的准星,百步穿杨那是库克人的基本生存技能。

        巨木族无比高大,平均身高都在六米以上,据说他们是唯一可以正面和虫兽单挑的种族。他们的皮肤就像是坚韧的树皮,粗糙而……具有迷惑性的纹路,并且防御性极佳,即便是虫兽的骨刺都别想轻易刺破他们的皮肤。

        但是缺点就是行动缓慢。行军速度实在是让唐绝叹为观止。相匹配的就是他们的语速,同样能让人憋得满头大汗。

        赛尔族则拥有着矫健匀称的身材,看起来每个人都像是只豹子,浑身充满了爆发力。他们的身高大约普遍在一米六左右。但是他们有一种让唐绝都自叹不如的天生技能——就是变色!

        这技能比起变色龙来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天生就擅长潜伏。他们的武器是短小精悍的骨匕,他们的捕猎手段和唐门子弟倒是颇有相似之处,可以说是天生的刺客。

        而且他们也是长得最接近唐绝的审美观的土著人类了,严格的说他们在不变色的情况下和唐绝见过的白种人很相像,如果不是他们浑身布满了如同蜥蜴一样的角质鳞片的话。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赛尔族以外其他种族全都是长着两对手臂。赛尔族虽然没有两对手臂。却有着一条长长的尾巴,这尾巴就像猫一样能够维持平衡,让他们在高速〖运〗动中仍然保持着优雅自如。

        这些种族、部落住的或远或近,但是十天的时间他们都是能够及时赶到。巨木族个个都是巨人,尽管他们的速度慢,可是一步迈出去就是三米远近,所以在十天之内还是赶到了。

        赛尔族的行军速度是最快的,他们个个都身轻如燕。而库克族竟然也有着他们的坐骑。他们驯服了本土的巨型乌鸦,那是一种叫做【巨黑鸦】的鸟类。牠们和唐绝认知中的乌鸦几乎一模一样,除了体形巨大而且生长了三只脚、四只翅膀以外。

        所以说库克族是空军。是最先赶到的。而最晚赶到的是距离最近的阿萌族,可怜他们一个个都是大胖子,据说赶到这里让他们平均每人瘦了至少十公斤。

        唐绝没有露面,但是作为他的象征,长戟兽一直据守在塔兰部的驻地。那小山般的巨大体型,似乎是在提醒着所有人都不要轻举妄动。

        事实上,长戟兽起到了极大作用。不管是哪个种族哪个部落,来之前抱着什么样的想法,在亲眼见到长戟兽之后,全都老实了。

        因为不管他们哪个种族哪个部落。都不能抗衡强大的长戟兽。

        永远不能!

        唐绝这几天都是深居简出的在他的茅屋里,一是修炼,二是给其他种族施加以无形的压力。天神的传说这几天在以燎原之势传遍了每个部落的营寨,几乎每个人都在揣度着这位从未露面的神一样的男人。

        巴依农和朗格也都没有来打扰唐绝,有过那次教训之后,巴依农也再没有给唐绝茅屋里送过“美女”。朗格尝试过一次。但是在长戟兽一个喷嚏将他的茅屋吹飞之后,朗格就立刻懂了。比起巴依农,朗格识相的多。

        但是这天晚上,巴依农和朗格两人联袂来到了唐绝的茅屋里。

        “伟大的天神,这是我们塔兰部精心特制出的‘狼十三香’。我们自己都舍不得吃的,特地送给您来品尝!”巴依农还是那么的不会说话,好在他的真诚是能够感受到的。只不过他已经不再敢把唐绝只当成朋友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自己就悄悄改了。。

        他四只手一起托着打磨好的木盘,木盘上则是排列成一圈梅huā状的古怪食物,这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最大美感了。

        “狼十三香?”唐绝倒是头一次听到这种东西,他看了看那木盘里,是五块像是豆腐脑一样的东西,松松软软的,白huāhuā的,却又有点像是凝固了的脑浆。

        “是的,这是从刀狼的〖体〗内取出的特殊食材,香喷喷的肉。之所以叫狼十三香,是因为这种食材,至少是要杀死十三头刀狼才能得到。并不是每头刀狼的〖体〗内都会有的,所以很珍贵。吃了之后会让人充满力气,变得强壮!”

        巴依农很朴实的介绍着,听起来确实不易。要得到这一块“狼十三香”就要至少杀死十三头狼,五块那就是将近六十头刀狼。

        “多谢了。”唐绝对巴依农点头表示谢意。

        “伟大的天神,这是我们回余部特地贡献给您的‘刺龙血”请您一定赏脸品尝!”朗格也是四只手恭恭敬敬的奉上,却比巴依农会说话多了。

        唐绝一看那刺龙血。就像是他原本世界的“血豆腐”或者“血旺”一样。但是颜色却是墨绿色,透着一种说不出的诡异。便问道:“这刺龙血又是什么?”

        “伟大的天神,刺龙血是从虫兽刺龙的〖体〗内取出的特殊食材。和狼十三香一样,刺龙血也不是随便就能得到的。一百头刺龙里才可能有一头〖体〗内生长了刺龙血,十分珍贵!这是我们回余部的心意,希望伟大的天神不要客气。”

        朗格低着头把托盘举过了头顶,小眼睛得意的瞟了巴依农一眼。他奉上的刺龙血虽然只有一块,但是珍贵程度却是远超巴依农的狼十三香。

        刺龙就是唐绝在找到塔兰部之前遭遇到的那些在地下隐藏的虫兽,远比刀狼强大。其实朗格也是运气,原本以他们回余部的实力。根本就没能力去猎刺龙。但是最近他们找到大片刺龙的残骸,也不知道怎么会这么多刺龙死亡,非常幸运的就从刺龙残骸之中捡到了这块刺龙血。

        朗格是把赌注都押在了唐绝的身上,所以这么珍贵的礼物都送上来了口气得巴依农鼻子都歪了,他们塔兰部准备出这五块狼十三香可是费力许久呢。本想讨好下唐绝,却被朗格直接抢了风头。

        “好,我收下了。”唐绝点了点头,却没说什么谢字。有些人真是不能平等对待的。事实上他已经逐渐发现,就算他想把别人当朋友,别人也不可能把他当朋友。

        当一个人站得太高的时候。就注定了他是孤独的。

        无人可以同行。

        巴依农和朗格把狼十三香和刺龙血放到了唐绝的面前,才一起跪坐在那里对唐绝汇报情况。

        “伟大的天神,我奉命通知了的种族和部落绝大部分都已经来了,但是唯有一个种族部落没有到。”朗格给唐绝介绍道,颇有点小人进谗言的感觉,这和他彪悍的体形十分不协调“【飞亚人】,他们是一种会飞的种族。他们每个都是骁勇善战,最善于空袭。因此他们狂傲自大,敢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不过他们确实有一定的本钱,最直接的就是他们种族人口众多。整整有一万人口,这可是个大部落的根本了。”

        朗格说完巴依农也补充道:“伟大的天神,飞亚人是我们沃尔人的死敌,因为曾经在和虫兽的战斗中他们背叛了我们,所以我们沃尔人才会一败涂地。”

        唐绝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并没有给他们直接的〖答〗案。而是挥了挥手示意他们没事可以退下了。

        朗格狐疑的和巴依农一起退了出去,他其实打的主意就是怂恿唐绝和飞亚人宣战。如果能够战胜飞亚人是最好,这样他就可以逞口舌之利把唐绝玩弄于股掌之上,再强大的唐绝也只能被他当枪使。就算败了,唐绝死了之后他朗格也能够很快把沃尔人整合起来,这就是他自己创造的机会。

        但是现在唐绝不给他任何回答,让朗格感觉有点不安。他总觉得自己是机智聪明,现在没能成功套住唐绝,让他觉得是不是自己用的计谋有点太复杂了。

        可惜他完全想反了,就他这点智商,搁在唐绝那个时代都嫌太幼稚了。唐绝等他们出去之后,冷笑了一声,什么都没有说。跟自己玩心眼的人,至今还没有活口呢。

        看了看木盘里的狼十三香和刺龙血,唐绝颇为好奇的捻起了一块狼十三香,这种小香肉每一块大约只有栗子大小,单从大小上来说就像是五颗剥好了的栗子摆在那里。

        狼十三香捏在手里感觉滑滑腻腻的,有点像是湿润了的香皂,想要从手指间滑出去。唐绝把狼十三香凑到鼻端,顿时嗅到了淡淡的肉香,这种肉香并不是那种煮熟了的肉香,而是……无法形容的味道。

        唐绝自然是不怕他们会来毒害,唐绝本身就是百毒不侵,什么毒能毒得倒他?

        试试吧,到这个世界来真是苦了自己的胃了,就没吃过什么像样的食物!唐绝便将那狼十三香塞入了嘴里,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狼十三香一入口即化,浓浓的香汁含了满口,让人神清气爽,仿佛醍醐灌顶。

        “好吃!”连唐绝都忍不住赞了一句,这已经超脱了味觉上的享受,而是精神上的满足。

        更让他惊讶的是他竟然感觉到了自己的修为有所增进,如果用最直观的方法来界定的话,内功有量和质之分。

        量取决于修炼的时间长短,质取决于功法的优劣。当然,量其实也会受到功法优劣的影响,但是影响不大可以忽略。

        从质上来讲,唐绝的御神功是一等一的功法,修炼出来的内功的质也是最佳。质的差别,就像是木头和铁的差别,差的质就等于木头,好的质就等于铁,甚至更好的可以比喻成精钢等等。

        量的计算,其实不能简单以日月年这样的单位来计算。要知道勤奋和懒惰是不一样的,同样是一天,有人只修炼两三个小时就出去玩耍了,有人却是除了吃饭以外都在练功。

        比如唐绝,他修炼的御神功就是睡觉、走路全都在练功,虽然睡觉走路时练功比专心练功的效率要差,大概只有百分之七十的量,但是积少成多啊。

        如果说平均情况下普通习武之人每天修炼的时间是五个小时的量,那唐绝至少要有十五个小时的量!等于是别人的三倍!

        所以唐绝虽然成就武林十大高手的时候只有二十四岁,其实他内功的量一点不比别人少。他四岁开始习武,二十年的苦修,折算下来是等于别人六十年的苦修的!

        这还是没有计算质的情况下,单以量来算,唐绝已经出类拔萃了。

        成功的背后永远有着别人看不到的汗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唐绝出道江湖的璀璨夺目,就是他背地里刻苦到近乎于自虐的修炼结果。

        唐绝自身有相当于别人平均情况下的六十年功力的修为,服用了佛门圣宝“肉身成佛丹”又凭空增加三十年功力,有此奇遇,现在的唐绝已经等于有了别人九十年的功力,功力淳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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