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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30集味道


等到收拾停当躺到床上的时候,我才想起来早操时分宿舍门口来来往往会有很多人,谭天这么出名,他如果大清早的在楼下等我,手里还拿着我的衣服,该怎样的惹人非议呀!

        大家会怎么看我?肯定少不了闲言碎语,到时候我就百口莫辩了。唉,该怎么办呢?我想得头昏脑涨也没想出来。算了,不管它,明天再说,累了一天的我很快睡着了。

        睡梦中,我好像听见床头的窗户上“啪”的响了一声,我费力的抬起右眼皮从窗帘缝里往外瞄了一眼,天才刚蒙蒙亮。这是下雨的声音吗?太好了,不用出操了。

        可是这声音断断续续的,间隔又挺长,响一下,停一会儿,再响一下,不像是雨声。我不想理会,打算翻身继续睡,但是声音仍旧持续着。我只好挣扎着朦胧的睡眼半欠起身,撩开窗帘一角,看看到底是什么声音。

        这一看把我惊得从床上蹦了起来,瞌睡虫全吓跑了。宿舍楼后面的山坡上有很多高大的香樟树,其中正对着我窗户的那棵上竟坐着一个人,而那个人正是谭天!

        谭天又一次以惊世骇俗的方式出现在我面前。清晨,半空中,我的窗前!

        只见他上身穿一件黑色t恤,下着黑色运动裤,我觉得如果他能找到一块黑手帕的话肯定也会蒙在脸上。他支着一条腿斜靠在树干上,另一条腿在半空中晃悠晃悠的不无得意,左肩上挎了个包裹,右手正做出扔石子的动作。脸上一幅孤傲清冷但又玩世不恭的表情,他这促狭又机灵的样子就似我想象中的杨过。

        这香樟树足有十来米高,他是怎么爬上来的?他怎么知道哪扇窗户是我寝室的?他爬到树上来干什么?

        谭天看见我在窗户口露了脸,连忙一撒手扔掉了手中的石子,朝我挥挥手,脸上露出了初升太阳般的笑容。

        这棵树的树杈离我的窗户不过五六米远,我能清晰的看见他的表情。他今天的笑容特别灿烂,跟以往的好像都不一样,像是一口新挖的油井,笑容从心底里喷薄而出,源源不断。他的头发被晨露微微打湿了,显得越发黑亮,两道本就浓黑的眉毛现在更是墨如远山。

        他身后茂盛的树叶在微风中婆娑摇曳,仿佛天方夜谭里的那张飞毯,而他好像就是坐着飞毯从天而降来到我面前。只见他朝气蓬勃的笑着朝我伸出手,我竟不自觉的也想伸手握住他,跟他一起加入到飞毯里。

        待我手触到玻璃才发现窗户还没打开。我赶紧低头隐藏微微一红的脸,轻手轻脚的打开窗户。

        同学们都还在睡觉,我不敢说话,比个手势问他在树上干嘛呢?

        谭天冲我抬抬下巴,并用手示意让我往边上让让。

        我赶紧背贴着床沿站好,刚一站定,就见“嗖”的一下,一个包裹略过我的鼻尖,从窗户里飞了进来。我怕包裹掉地的声音吵醒同学们,眼明手快的一把接住了它。

        包裹上系着绳子,再看看窗外,绳子的另一头拽在谭天手里。他跟我比了个ok的手势,我解开包裹上的绳结,他嗖嗖几下又把绳子收回去绕在了胳膊上。

        待我回到窗前,只见他双腿悬空坐在树干上,跟我抱拳作揖,用口型说了声“谢谢”,调皮的冲我眨眨眼,然后像只灵巧的猴子般一溜烟爬下树去。我刚把头探出窗外,他已经稳稳的落在了地上。他仰起头,非常得意的看了看我,那样子仿佛是在说“看我厉害不?”我不禁莞尔一笑,对他竖了个大拇指。他朝我挥挥手,小跑的沿着楼边迅速离开了。

        包裹被叠成了一个正方形,外层套着塑料袋,用宽胶带整整齐齐的打了个十字封。看不出来他还真是个细心的人,怕弄脏了我的东西,包得严严实实的。我拆开包裹,里面除了我的军装和横幅,还夹着一张纸条。

        “晨时人多口杂多有不便,故出此策。大恩不言谢,铭记在心。谭天”

        看着他字条的措辞,我忍俊不禁,还模拟文言文呢,真以为自己是侠客啊。爬到树上来还我军装,真亏他想得出来。他是早早就侦查过我的寝室对着哪棵树了吗?

        以前以为他是个神经大条的马大哈,却实际上粗中有细。为了不把我置于尴尬的境地,他才大费周章的想出这个点子。他能如此替我着想,我暗自欣喜,心头不经意的略过一丝甜蜜。

        对着谭天的字条,我在心里说了声“谢谢”,然后宝贝似的把纸条仔细折起来收好。

        出早操的广播响了,我换上军装跟大家一起下楼。突然我察觉到衣服上有股不属于我的味道,嗯,那是谭天身上的气味。

        据说人的鼻子里有六百万个嗅觉接收器,包含四百多种不同类型,数量与类型的多寡每个人都不一样。我大概是嗅觉接收器特别多的人,我的嗅觉跟我的听觉一样非常灵敏且有记忆力。闻到过一次的气味就能储存在脑子里,下次再闻到的时候会自动跳出当初闻到时的场景。

        这个气味在跟谭天挤公交车的时候,打球撞在一起的时候,我都闻到过。很难形容这个气味像什么,因为世上根本找不到和这一模一样的气味。但是每次闻到这个气味,我的心都会微微一动。

        我看到过一篇文章说,人体内的“白血球抗原基因”主宰着人类所发出的化学信号及对嗅觉的喜好。女人的嗅觉比男人灵敏,能够嗅出那些人体白血球抗原基因的特色。如果一个男人的基因特色与自己的相类似,女人就会喜欢这个男人身上的气味。这大概就是“臭味相投”的由来。根据这篇文章推论的话,谭天的“白血球抗原基因”跟我的一定重合度非常高。

        那一整天,不管我汗湿了衣服多少回,只要一停下来我就能从领口上闻到这个气味,心就会跟着漏跳一拍。如果把我那天的心跳用心电图记录下来,那一定是五岳并排那样的连绵起伏和层峦叠嶂;如果改个坐标系画成k线图,那一定是有一个大庄家在调戏韭菜们,高抛低吸的轮番上阵好几个回合。

        人的大脑如果是家长的话,人的心大概就是调皮的小孩,有时候不大听话。大人嘱咐过很多遍不要做的事,还是忍不住要去尝试,等撞的头破血流了才会吸取教训。我的心就是这样会不自觉的溜出来捣乱。

        脑子经常告诉心说:别忘了支教那会儿谭天是怎么回欧阳飞宇的话的,别忘了暑假里我是怎么下定决心不再去想起他。可是心总是不在焉的听着脑子讲话,貌似很认真却一句也没听进去,早就溜到喷泉边开小差去了。

        小时候经常做一道数学题,一只蜗牛从井底往上爬,白天爬一米,晚上掉半米,问几天可以爬到井口。我好像还不如那只蜗牛,理智清醒的时候听从大脑命令爬一米,心偷偷的搞破坏时就会掉两米。等醒来时发现已经在泥“谭”里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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