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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二章 农业部的运作(三)


  而农村的土地分配制度是,李松晨提议应该直接施行土地公有制,即先将土地收为穿越集团政府所有,然后由政府将土地分配给农民耕种,但农民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

  这一点也引起了不小的争议,贾振召就不解道:“现在就施行土地公有制,是不是太早了一点,当然我到不是反对土地公有制,但在旧时空里,我们的先辈们一开始也并沒施行土地公有制度啊,而是直接将土地分配给农民,一直到取得了全国的政权以后,才开始施行土地公有制度改革,因此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学习这些经验。”

  财政部的副部长赵瑞也道:“居我所知,就现在天津地区的土地情来说,还有一部份农民有自有土地,如果我们现在就施行土地公有制,虽然说农民还是有土地的使用权,但也总不如所有权也在手得好,因此他们未必会愿意接受土地公有制,而我们现在的威势还不够,强行推行土地公有制,会不会激起农民的反弹,这样对我们的统治可并不有利。”

  现在穿越集团并没有成立与土地相关的部门,因此土地分配制度目前是由农业部付责,按说是和财政部无关,不过农村的税收制度是和土地分配制度是密切相关的,另外也是关系到穿越集团统治基础,财政部对土地分配制度颇为上心,也在情理之中。

  李松晨点了点头,道:“各位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不过我提议现施行土地公有制,也并不是一刀切,根据我的调,现在天津的土地大体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农民有自有土地,还有一种是因为战乱,被遗弃的土地,基本可以算是无主土地,而自有土地只是极少一部,对这部份土地可以暂时不动,而其他无主土地则全部收为公有,由政府进行统一分配。这样一来土地制度的主体是公有制,而少部份的私有土地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并且用补偿的形式,慢慢转为公有。就算不能变成土地完全公有,但极少量的私有土地也不会影响大局。不仅是天津如此,其他地方,比如我们占领山东以后,同样也可以釆用相同的土地分配制度。”

  财政部的另一名副部长朱澜平皱了皱眉,道:“天津的情况十分特殊,因为八国联军入侵,造成大量的人口逃离,因此有大量无主农田,但其他地方可没有这么好的事情,土地都是有主的,我们怎么实行土地公有制呢?”

  李松晨道:“这一点我们可以学习旧时空的做法,就是打土豪,分田地,按照旧时空的历史情况,还有我了解的情况,这个时代的土地兼并情况十分严重,绝大部份土地都是地主占有,自耕农只是极少数,因此只要是我们把地主土豪的土地夺过来,收为公有,基本就可以保证土地公有制为主体。”

  顿了一顿,李松晨又道:“我们确实有先进的科学技术,但我们也缺乏足够的发展资金和动力,而且这个时代就是一个丛林法则横行的时代,帝国主义国家是不会给我们足够的时间和平发展,因此现在的中国想要快速发展,只有将绝大部份土地收为国有,由国家直接管理农村,消灭地主阶层,而将地主剥削的收入并入农业税,收为国库所有,当然也会给农民留一部份,然后利用农业工业的剪刀差,将从农村收取到的各种资源,投入到工业建设中去,发展工业,这样才能用工业成果来反哺农业,实现整个中国的全面发展,除此之外,绝对沒有第二条路可走。这也是旧时空的历史经验。”

  在旧时空中,穿越者的先辈们从走上武装夺取政权的那一刻开始,就积极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大大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也让穿越者的先辈们获得了广大农民的支持,最终取得了全面的胜利。而无论是这场战争的胜者、负者都承认,土地改革的因素,实际要大于战场因素。

  不过由于当时的土地改革运动,没有把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对待,因此留下了许多并不完善的地方,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农村的土地无偿占用,乱占、多占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致新一轮的土地兼并也有抬头之势,因此在1953年到1956年,中国又进行了一次土地改造,才正式确实了土地公有制,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彻底分开。

  在后来的数十年时间里,中国的土地制度又经过了多次调整,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并没有改变土地的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从而也就从根本上断绝了土地兼并。

  当然,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土地改造运动,成为一些恶意的评论者,还有失败者重点攻击的目标,说成是在取得政权以前,把土地分给农民,以争取民心,但夺取了政权以后,立马就翻脸不认,把土地又从农民手上收走,甚致将后来由于国内生产的有限性,以及自然灾害造成的粮荒,也归罪于新中国的土地制度。

  实际上,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土地改造运动,是以前土地改革运动的一次补充,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没有后来的土地改造运动,那么以前进行打土豪分田地,不过是中国历史上土地的“分配——兼并——分配”的轮回而己。

  因此李松晨才提议,既然旧时空的经验证明,必须在中国实行土地公有制,那就干脆直接把土地收为国有,就算不能一下孑将所有土地全都收为国有,但也应该将绝大部份的土地收为国有,再重新分配给农民。

  听了李松晨的解释之后,众人虽然并不完全赞同,但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土地制度这并不是财政部、人事部的职权范围,因此让执委会去决定吧。

  而按照李松晨的提议,土地分配并非以户为单位,而是按人口分配,每一个成年劳力可以分到五亩地,未成年人年满十岁,可分三亩地,等成年以后,可以加分二亩。这样按一户五到六口计算,可以分到二十亩左右的土地,基本可以保正一户的生活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定为终身制,但不能转包、出租、互换、转让、且随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发生变化,如果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因婚姻、分户形成新的户籍,土地也随之发生变化,而如果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死亡或违反相关法律,土地使用权将收为国有,进行重新分配。如果家庭出现新的成员,在年满十岁以后,也可以向乡政府申请,分配土地。

  农民的自有土地,拥有所有权,可以自行决定转包、出租、互换、转让,不过互换的对像只能是其他的自有土地,而自有土地进行转让时,政府有优先的收购权。但如果自有土地达不到土地分配的标准,也可向乡政府申请,得到补充,但补充的土地只有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

  农村的税收制度,目前暂时采用实物地税的方式,这是因为现在穿越集团还没有自己流通的货币,也没有专门的农业收购管理部门,而这个时代中国的金融制度、货币制度十分混乱,因此还是采用实物地税的方式为好,等以后穿越集团建立了自己完善的金融体系,并且完善机构建设之后,再实行货币税收。

  无论是自有土地,还是国有土地,都统一收取四成地产收成所得,而且是一次性收取,不再有其他税收、後役,而交纳税收以后的其余可以由农民自行处理,但政府有优先收购权。这个税收标准,也是参考了目前天津地区的农民收入情况做出的,一般农民普遍交纳的税收都超过了五成,而有些雇农甚致超过了六成,因此四成的税收,实际己经减轻了农民相当的负担。

  对于李松晨制定的税收标准,财政部并无异议,因为财政部现在急需要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否则财政部也就沒有存在的价值。而另一方面,穿越集团在前面的几次战斗中,尽管缴获了巨额的财富,白银达六百余万两,各国货币达数十万,但做为一个政权来说,这笔财畗并不算多,而且工业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就在十年以前,张之洞在汉阳创办汉阳铁厂,历时四年,累积投入白银五百余万两,可以六百余万两白银,扔到工业建设中,最多也就只能听个响。因此穿越集团自身的发展,也需要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

  会谈一直进行到晚上十二点多钟,但各方也都基本达到了自己的目地,因此也都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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