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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谁是恶人?


春哥儿就是穷苦出身,岂能不明白家财对于穷人的重要性,人在衣食无忧的时候才会明白性命的重要性,因为这些衣食无忧的人是在享受生命。

        当一个人连肚子都吃不饱的时候,他们唯一奢望的人生乐趣就是吃一顿饱饭,到了这个时候,生命往往就成了一种负担。

        由俭入奢易,春哥儿在最早招揽这批人的时候,要的就是那些赤贫的人,因为极度的贫穷,因此,一般性的抢劫对他们来说就算不上什么罪过。

        强盗和**其实就是这个社会最古老的两种职业,为了活着,尊严和操守这两个高尚的东西根本就无法阻拦他们继续堕落。

        无产者才是无畏的,云峥知道这个道理,并且能因为这句话写出一篇论据严密的策论来。

        春哥儿说不出这样有深度的话,他只是按照自己这个曾经的穷人的经验来做事情,让那些曾经赤贫的人逐渐过上好日子之后,这些人就完全无法离开他的战车了。

        这和云峥早年组建武胜军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云峥的资源丰厚,可以借助国家这个洪水猛兽来完成个人的极大野心。

        春哥儿到现在还见不得人,因此只能像老鼠一样的藏在暗处小打小闹的弄一只见不得人的土匪队伍来扩充自己的势力。

        可以说他手下所有的盗匪包括红鹰都是既得利益者,吃进去的肉,如今要他们吐出来,不如一刀子杀了他们来的干脆。

        对春哥儿来说。利用自己的小店接触一些骆驼客,只需要很少的一点资料就能把这些骆驼客的行程和底细弄得清清楚楚,然后再驱使红鹰他们在路上抢劫,这几乎就没有什么难度,春哥儿一向把这种行为定位成自己的一种修炼。

        红鹰只想着联合那些骆驼客。春哥儿却不这么看,那些骆驼客对于兰州来说都是一些过客而已,只要发生战争,这些人才是兰州城最大的不稳定因素,不管是投降还是内讧他们都非常的拿手,兰州城的陷落与否和他们无关吗。只要能保住他们自己的货物,即便是帮着骇胡儿攻克兰州城也没有任何心里负担。因此,这些人是要除掉的目标,而不是需要联合的目标。

        春哥儿认为自己最大的助力来自于兰州城的土著。

        自从没藏讹庞开始在横山的银星和市上横征暴敛以来,兰州城就成了另外一个和西夏人做生意的天堂。甘凉道上往来的商户越多,兰州城也就变得愈发的繁荣,这两年已经渐渐有了一丝古道名城的样子。

        红鹰他们都是土生土长的兰州人,战争从他们的口中说出来,要比在集市里散布谣言要隐秘的多,煽动性也要大的太多了。

        看着红鹰气昂昂的回兰州城去了,春哥儿长叹一口气,因为他发现。骇胡儿根本就没有攻占兰州城的意思。

        这支队伍已经驻扎在兰州城外一个月了,除了一些零星的骇胡儿会去城里做一些采买一类的工作之外,就是一群群的骇胡儿会去光顾城里的妓院。他们没有做任何强买强卖的勾当,每次出去都是大把的银钱散出去,当然,骇胡儿也从来不缺少这点花销银子。

        这就造成骇胡儿在兰州城有着很好的信誉,大家每天都盼着大群的骇胡儿能够进城散心。

        兰州城可以说是大宋的,也可以说是西夏国的。这座城市里只有几个能对平民百姓耀武扬威的差役之外,就剩下一个脑满肠肥的知府了。这是大宋在兰州城仅有的一点存在感。

        而兰州城的大规模交易对西夏是有利的,因为没有那一个国家在和大宋做生意的时候能够沾上便宜。

        大宋的小吏虽然贪婪。但是庞籍,韩琦,王安石文彦博这些人却是难得的精明人,他们知道该如何控制大宋的边境贸易才能让大宋从中捞取足够的好处。

        但是兰州城是一个例外,大宋的贸易法令在这里有太多的空子可钻了,兰州城里的人可以说是倒是那个子民,庞籍这些人没有任何理由不允许那些禁运的物资不许进入兰州。

        春哥儿在经过仔细的研判之后发现,骇胡儿没有任何理由去攻打兰州城,只要青塘的宋军不来兰州,他们就会这样一直在兰州城外驻扎下去,难怪骇胡儿那个领军的统领,开始把这里当成一个养病的场所了。

        骇胡儿必须攻占兰州城啊,春哥儿挠着自己的头发,龇牙咧嘴的努力地想怎么才能让兰州城变成一个战火连天的城市。

        骇胡儿必须从这里消失,或者远远地退回西夏境内,否则,青塘的宋军就下不来,这是一个天大的麻烦。

        他恨恨的在地上捶了一拳头,明明宋军可以正大光明的从青塘出来,在千军万马的碾压之下,五百个骇胡儿即便是再强大,也会被战马踏成肉泥。

        可恨的宋军偏偏不这样做,非要难为自己这样一个小人物!真是该死!

        日头已经偏西了,坐在土包上的春哥儿依旧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直到夕阳的光辉铺满整个兰州城的时候,他的瞳孔忽然在缩小,他发现,整座兰州城就像是在火焰中燃烧一样。

        这个发现令春哥儿的头皮都在发麻,自己已经把宋军估计的够无耻了,没想到云峥那些人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无耻。

        很早以前自己当先生学徒的时候,亲手毒死了一个村子的人,很久以前,他在帮先生毁尸灭迹的时候曾经把太原城最大的富商全家都给活活烧死了,很久以前,他亲眼看着对他恩重如山的先生被自己老婆剖开胸腹,而自己却没有半点帮先生复仇的想法。

        经过这些事之后,春哥儿认为自己应该是天底下最恶毒,最凶狠,最无情的坏蛋了,如今和云峥这些口口声声为国为民的家伙比起来,自己竟然算的上是一个非常好的人。

        之所以会这样认为,他发现云峥那些大宋高官最后的目的竟然是彻底毁掉兰州城!

        如果没有兰州城,骇胡儿就不会长时间驻扎在兰州,如果没有兰州城,这片地方最多只能算是一个没人存在的渡口而已。

        如果没有兰州城,西夏人的防线就会立刻后退两百里。西夏境内的喀罗川在盐碱地里面,实在不是一个理想的屯兵地……

        春哥儿仔细的把自己的行为捋了一遍,最后发现自己现在的所作所为恰恰就是在一步步的将兰州推进毁灭的深渊。

        把兰州城毁掉对于春哥儿来说并不算什么,他如今想的是一旦自己按照云峥等人的想法彻底的毁掉兰州城之后。

        那些当**还要立牌坊的家伙,一定会把兰州城毁掉的罪责推脱到自己身上的,到时候小蛮身边的那些宋人很可能就会变成自己的催命阎王,他甚至能想到云峥在见到自己脑袋的时候会是一个什么义正言辞的模样。

        一想到自己的脑袋不大不小的正合适扣这顶帽子,春哥儿就对着黄河开始破口大骂,自从跟着先生离开南风馆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说过那些足矣让人崩溃的恶毒语言……

        春哥儿抱着膝盖坐在黄河边上,瞅着夜色下发黑的黄河水发愣,自己到底该不该去做这件事情呢?

        李清也坐在黄河边上,哑娘跪坐在沙土里静静地陪着他,因为批准裘皮的缘故,李清的咳嗽声小了很多。

        “我小的时候就住在黄河边上,不过不是在这里,而是在兴庆府的边上,如果我们顺流而下,就能直接到达我的老家。

        黄河在哪里变得清澈无比,河边是大片的芦苇荡,每一次黄河泛滥的时候就是我的节日。

        哑娘,你不知道,黄河泛滥的时候会把原来已经逐渐变得贫瘠的土地湮没掉,带来新的肥沃的泥土,我们在上面栽种麦子和水稻,收成非常的好。

        不过这是大人的喜悦,对于我们这些孩子来说,提着篮子去干涸的河湾里捉鱼就足够我们快活整个夏秋时节了。”

        哑娘见李清难得的高兴起来给自己讲故事,就把身子往李清的身边靠靠,准备仔细的听听李清讲古。

        李清揭开自己的裘衣,把哑娘瘦弱的身体包进来,把手放在哑娘并不饱满的胸膛上,这是哑娘的一个习惯,只有感受到李清对自己的**,才会彻底的安静下来。

        “你知道不?空手捉鱼的时候一定要把水搅浑,这样的话,那些泥洼的鱼就会拼命地把脑袋浮上水面,这个时候,你只需要看鱼脑袋的大小就能捉到让你满意的鱼了。

        我以前总是当捉鱼的那个人的,后来在秦州老老实实的当了一回鱼,云峥那个渔夫出了一点疏漏,结果让我成了一条幸运的漏网之鱼。

        当鱼的感觉非常的不好,可以说糟透了,我们就是从那一次可是学会吃人肉的,因此,从那一次之后我发誓不再当鱼。

        可是世事轮回,非常的让人捉摸不透,时隔多年之后,我他娘的再一次成了渔人眼中的那条鱼。

        你知道这一次把我当鱼来使唤的人是谁吗?”

        哑娘听不明白李清在说什么,感到他手上的力道在加大,就挺起胸膛好让李清抓的舒服一些。

        李清探出空着的那只手在哑娘的额头点了一下道:“你真聪明,居然猜对了,这一次把我当鱼的是国相没藏讹庞!”(未完待续)

        ps: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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